1 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湖北清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对清江公司隔河岩前方生产管理楼电梯加装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
2 采购范围
2.1 采购内容
在隔河岩前方生产管理楼加装两台5层站电梯。在管理楼中庭位置增加电梯井,主体构件为钢结构,外部围护采用单片钢化低辐射玻璃;完成两台电梯的采购、安装调试;并负责办理电梯使用登记,通过技术监督部门的合格检验。
2.2 计划工期
项目安装工期60天,计划2023年9月至10月实施。具体实施时间以采购人下达开工令为准。
3 报价人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1)资质要求: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其代理商:
②报价人为电梯制造商时应具备: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许可子项目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许可参数额定速度≥1.5m/s;或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获准内容含曳引式乘客电梯制造(B级及以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获准内容含乘客电梯安装(B级及以上));
③报价人为电梯代理商时应具备: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电梯安装,许可子项目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许可参数额定速度≥1.5m/s;或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获准内容含曳引乘客电梯安装(B级及以上));
④代理商应提供所代理电梯品牌的制造商满足资质条件②所述的电梯制造资质及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明;
(2)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已完工的电梯安装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
(3)人员要求:/;
(4)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财务要求:2021年、2022年无连续亏损(需提供2021年、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6)其他要求:报价人不能作为其他报价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的报价。
4 报价人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5 采购文件的获取
通过平台(https://eps.ctg.com.cn)发出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发出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发出时间以项目发布时间为准。凡参与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7月21日18:00时(北京时间)。
6 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8月1日9:00时(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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