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惠州电厂2×400MW级燃气热电联产项目全厂标识制作及安装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506311,招标人为国能(惠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惠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本工程拟新建2套400MW级“一拖一”双轴布置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供热机组,蒸汽轮机采用抽凝供热式机组。每套机组包括1台F级燃气轮机、1台燃机发电机、1台蒸汽轮机、1台汽机发电机、1台无补燃三压再热型余热锅炉及其相关的辅助设备。
2.1.2 招标范围:广东公司惠州电厂二期2×400MW级燃气热电联产项目的全厂标识系统制作及安装服务,包括设备、阀门、管道、生产区建筑物和安健环标识牌的制作和安装。具体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
2.1.3工期:合同签订后5个月,计划实施时间为2023年8月30日开始,至2024年1月30日结束。具体实施时间以招标人现场实际进度为准。
2.2 其他: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90天,本项目为资格后审项目,投标时,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正文“3.5资格审查资料”的规定,提供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内各条款要求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0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单机容量350MW及以上火力发电厂生产现场标识牌制作及安装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7-19 15: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7-24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