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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襄阳卷烟厂终端营销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2023-07-20 16:45:34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项目公告


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襄阳卷烟厂终端营销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B-10-04A-2023-D-E13703

 

本招标项目已由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鄂烟工董决〔2022〕32号文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襄阳卷烟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襄阳卷烟厂终端营销服务

1.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7个包。各投标人可以投多个标包,但投标人最多中标2个标包。本项目采用最高单价限价,具体技术及商务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标包号

标包名称

采购内容

服务要求

拟服务期限

预计年采购总金额(含税,元)

中标供应商数量

01

省内襄阳十堰区域终端营销服务

基础客户维护、宣传活动支持、基础工作配套支持、品牌展示支持等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预计3年

575337.61

1

02

河北区域终端营销服务

预计3年

3448125.00

1

03

天津区域终端营销服务

预计3年

838882.00

1

04

山西区域终端营销服务

预计3年

2183347.22

1

05

陕西、甘肃区域终端营销服务

预计3年

2969732.00

1

06

广西区域终端营销服务

预计3年

2001293.09

1

07

湖南、云南、贵州区域终端营销服务

预计3年

2942320.00

1

1.3采购结果及服务期限要求:三个采购年度(合同生效时起算),本项目不承诺具体采购数量,按实际下达的订单为准,据实结算。合同一签三年,招标人有权根据自身实际需要单方变更、解除合同。

1.4采购结果应用范围:襄阳卷烟厂营销区域,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供应商需与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襄阳卷烟厂签订采购合同。

1.5服务地点:襄阳卷烟厂各标包对应营销区域(河北、山西、陕西、甘肃、广西、云南、湖南、贵州、天津及湖北襄阳、十堰)。

1.6质量标准要求:满足《湖北中烟宣传促销项目管理办法》要求。

1.7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国家财税法规政策调整增值税税率的,双方以不含税价为基础结合政策规定税率予以实际结算,烟草行业统一规定的采购结算要求除外。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2.1一般条件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1.3参加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失信惩戒等信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采购活动中不存在行贿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状态,有非法经营、诈骗、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2.1.4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或招标人禁止参加企业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内。

2.2特殊要求:

2.2.1投标人近3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3年,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不予认可)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合同执行金额在30万元及以上的营销策划、终端营销、市场推广等服务项目。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执行累计金额30万元及以上的发票扫描件及合同对应至少一张银行收款凭证,关键页包括合同金额页、项目内容页、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资料不全、签订日期不符合要求、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其他事项

3.1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参加采购活动中,被刑事判决、刑事裁定或党政纪处分决定认定有行贿行为的情形,应实施禁入管理。对行贿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新的采购项目。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3.2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将根据《湖北中烟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工作要求执行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年7月21日9:00时至2023年7月27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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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手机:18611377889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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