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YY00-ZTB-WW-23010
项目名称:宁波市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污水处理设施维保项目(专项委外)
1. 招标条件
宁波市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污水处理设施维保项目(专项委外)已由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立项审批,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宁波市。
2.2项目概况:
宁波轨道交通1号线及2号线共有12处污水处理设施,其中1号线共有11处污水处理设施,分别位于天童庄车辆段、江南停车场、朱塘村停车场、高桥西站、高桥站、梁祝站、徐家漕长乐站、五乡站、宝幢站、中河路站及霞浦站;2号线共有黄隘车辆段1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工作包括:负责人员管理、全套污水处理系统的日常处理,药剂投加,水质检测及分析化验,污泥处理,设备维修,运行资料及台账的编制管理。必须保障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各项指标达到或优于国家和各级政府规定的标准,在车间正常生产的情况下,必须确保污水处理设施开启运转,不得以不正当理由停止运行。1号线、2号线、3号线(含鄞奉段)及4号线共有9处洗车机库,为保证洗车机库的正常运作,其中产生的固废淤泥需每年进行清运处置,另1号线控制中心(OCC)空气质量及集中空调每三年需进行一次指标检测。
2.3招标范围:
宁波市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污水处理设施维保项目(专项委外),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4服务期限:
1号线(含空气质量及集中空调检测、清淤及固废处置)、3号线(含清淤及固废处置)、4号线(含清淤及固废处置)约36个月,预计进驻时间为2023年9月至2026年9月;
2号线(含清淤及固废处置)约35个月,预计进驻时间为2023年10月至2026年9月。
具体以招标人最终通知时间为准。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本次招标用户需求书要求。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4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个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IP地址、设备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或者制作、提交投标文件的,其响应无效。如遇已签到的投标人的IP地址相同,采购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24日9:00至2023年8月11日23时59分(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做否决投标处理。
4.2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2023年7月28日11时00分前(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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