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年7月23日 1.招标条件 受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四川石油分公司委托,对四川石油简阳油库消防外包项目采购预案所需四川石油简阳油库消防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30807-9025-9770-B1 2.项目内容:四川石油简阳油库消防外包项目采购预案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劳务输出/劳务派遣 | 1.00 | 项 | 包1-1 | |||||
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派遣人员至少19人,除维保人员年龄不超过60岁以外,其余18名人员年龄原则上在20-50岁之间(经体检身体条件符合岗位要求的可当放宽到55岁,但人数比例不得超过20%);19人中,至少4人持有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在消防值班室值守。2人持B2驾驶证,驾驶2台消防车。1人持电工证,负责日常电气维保。 3.1.7 派遣人员必须认真配合简阳油库,按照《关于规范和加强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6〕25号)、《四川省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管理规定》(四川省政府令第228号)以及《关于深化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川办函〔2015〕140号)以及中国石化企业专职消防队管理要求,实施准军事化管理,日常训练参照《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业务训练与考核大纲》规定执行,并接受属地公安消防部门年度考核检查。 3.1.8 投标单位需制定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服务理念和目标、人员设置、服务实施方案、应急实施方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3年7月18日 17:30至2023年7月29日 9:3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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