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条件
本项目为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抚州中心支公司专项法律服务项目、招标代理项目编号:03-10-04F-2023-D-E15095,采购人为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抚州中心支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有意向的潜在响应人(以下简称响应人)可前来响应。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采购内容:采购一个律师专业团队的法律服务,提供处理日常法律纠纷、客户投诉、理赔纠纷及销售人员违法违规事件,事先防范、解答问题、出具专业的法律意见、并代理偶人的经济、民商事、行政等诉讼(仲裁)案件、行政复议案件、刑事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等。
2.2项目规模:本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550000元。
2.3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选取1家中选人。
3. 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响应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响应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3响应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5响应人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与当地有关保险监管机构、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关系良好;
3.6响应人指定服务律师不得少于3人,3人均需为专职律师,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颁发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有三年以上的从业经历;
3.7律师及律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声誉,律师事务所及常驻服务机构近5年内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近3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须提供相应承诺函,采购人在服务过程中如发现响应人有弄虚做假可终止与其合作);
3.8响应人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响应人需提供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如未提供以评标现场查询的结果为准;
3.9根据《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规定,严禁列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4. 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自2023年7月24日8:30至2023年7月27日17:30。
4.2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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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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