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能源资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所属本溪、寻乌、威县二期项目垃圾渗沥液系统厌氧反应器采购
招 标 公 告
项目名称:深圳能源资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所属本溪、寻乌、威县二期项目垃圾渗沥液系统厌氧反应器采购
招标编号:0310-ZBZX-设备-20230183
日 期:2023年7月24日
1、(以下简称“招标代理人”),受深圳能源资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或“买方”)的委托,就上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能够满足本项目投标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或“卖方”)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及概况:
本招标项目采购本溪、寻乌、威县二期项目的垃圾渗沥液系统厌氧反应器,其中:本溪项目厌氧系统设计处理规模为205m3/d,寻乌项目厌氧系统设计处理规模为120m3/d,威县二期项目厌氧系统设计处理规模为250m3/d。招标范围为所需厌氧系统设计、设备及材料供货、负责现场安装制作及调试、配合验收、移交、培训等所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规范书的有关规定并以其为准。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招标范围为所需厌氧系统设计、设备及材料供货、负责现场安装制作及调试、配合验收、移交、培训等所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规范书的有关规定并以其为准。投标人必须对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废标。
3、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国内独立法人。(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5.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证明文件: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5.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明文件: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及IS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明文件: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复印件);
5.5投标人近10年内(2013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至少具有1项下述业绩之一:
5.5.1.IC厌氧罐供货业绩;
5.5.2.包含两层三相分离器的单座厌氧罐供货业绩;
(证明文件: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证明文件须清晰的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页、厌氧罐类型等内容。如业绩合同无法体现厌氧罐类型,可提供技术协议或用户证明复印件进行证明,技术协议或用户证明须体现业主单位公章);
5.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信用电力”网站(http://creditpower.cec.org.cn)黑名单中(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文件,以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当日的“信用中国”、“信用电力”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5.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获取时间:2023年 7 月 24 日09时00分至2023年 8 月 8 日17时00分;
7.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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