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2023年西藏铁塔本部、拉萨分公司、日喀则分公司、阿里分公司物业及食堂服务采购项目标段二、标段三(二次)】(招标编号:【XZXZ-2023-055】),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四川铭信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本项目采购2023年西藏铁塔本部、拉萨分公司、日喀则分公司、阿里分公司物业及食堂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1.1招标规模:本次采购的规模具体如下:
(一)物业及食堂费用
序号 | 地市 | 费用类型 | 含税预算 (元/1年6个月) | 需求 |
1 |
日喀则分公司 |
物业 | 1188846.06 | 配置不少于9人,其中:保洁3人,管理人员1人,物业水电维修1人。后勤物业人员费用指为后勤物业服务而聘用的人员所需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保险、福利、服装、交通、健康体检、社会保险、工会经费、残保金等费用。驾驶员4人。驾驶员物业人员费用指为驾驶员物业服务而聘用的人员所需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保险、福利、服装、交通、健康体检、社会保险、工会经费、残保金等费用。 |
食堂 费用 | 511482.42 | 配置不少于3人,其中:厨师1人,帮厨1人,切墩师傅1人。食堂外包服务人员费用指为食堂外包服务而聘用的人员所需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保险、福利、服装、交通、健康体检、社会保险、工会经费、残保金等费用。 | ||
总计 | 1700328.48元(含税) |
(二)其他杂费
费用类型 | 含税预算 (元/1年6个月) | 备注 |
其他杂费 (日喀则分公司) |
180000 | 配置的至少4名驾驶员的日常差旅补助、住宿及加班费用。 1.驾驶员跨地市出差,差旅费为100元/天; 2.驾驶员日常加班:工作日期间的非上班时间加班及前往机场,加班费为:50元/天;周末及节假日期间加班费为:100元/天。 3.驾驶员随我公司人员出差,通常情况下不得高于我公司员工差旅标准。其中,到省会城市出差,不得高于500元/晚;到其他地市出差,不得高于400元/晚。两位以上驾驶员同时出差时,应安排标间住宿。 |
总计 | 180000元(含税) |
1.1.2采购预算金额:标段二:预估含税金额1188846.06元,标段三:预估含税金额511482.42元,其他杂费含税费用为180000元不进行报价,以实际发生进行结算。
1.1.3服务地点: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日喀则分公司。
1.1.4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
1.1.5质量标准要求:合格并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
1.1.6技术标准要求: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
1.2本项目划分标段,划分标段如下:
标段名称 | 序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地点 | 采购预算金额(含税)(元) | 采购预算金额(不含税)(元) | 合计采购预算金额(含税)(元) | 合计采购预算金额(不含税)(元) | 共计 |
标段二 | 1 | 物业费用 | 日喀则分公司 | 1188846.06 | 1121552.89 | 1188846.06 | 1121552.89 | 1291364.21元(不含税) |
2 | 其他杂费 | 180000 | 169811.32 | 180000 | 169811.32 | |||
标段三 | 3 | 食堂费用 | 日喀则分公司 | 511482.42 | 482530.58 | 511482.42 | 482530.58 | 482530.58元(不含税) |
本项目标段二采购1家供应商,第一名中标份额100%,服务地点日喀则分公司。
本项目标段三采购1家供应商,第一名中标份额100%,服务地点日喀则分公司。
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中标2个标段。如同一投标人同时在多个标段中标,优先中标标段预算金额大的标段。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物业及食堂)
标段二物业最高限价含税为1188846.06元,不含税为1121552.89元。
标段三食堂最高限价含税为511482.42元,不含税为482530.58元。
各个标段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2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3标段三: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2.4投标人应具有2020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至少一个类似项目业绩:
标段二:物业服务类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及合同下至少一份发票作为证明材料(发票开票日期自2020年1月1日截止到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
标段三:食堂服务类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及合同下至少一份发票作为证明材料(发票开票日期自2020年1月1日截止到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 。
2.5投标人应具备良好商业信誉,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日期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记录,提供相应的全部记录截图证明或“信用中国”网站完整的信用报告。失信问题已处理、整改完成的除外。
2.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或纳入铁塔总部或西藏铁塔黑名单的。
投标人须向招标人承诺不存在上述情形,并提供不存在第(6)条、第(7)、第(8)条情形相关查询截图。
2.7关联关系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4)投标人对本单位在互联网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公司注册邮箱、公司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存在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须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7月26日9时00分至2023年8月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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