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包头能源李家壕煤矿2023年7月掘锚一体机及后配套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206662,招标人为国能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李家壕煤矿,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包,招标范围包括掘锚一体机及后配套设备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设备名称、型号等技术参数见下表。
包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参考)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掘锚一体机(含智能化) | EJM340/4-4 | 套 | 2 | 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李家壕煤矿 | 每套包含:掘锚一体机1台、锚杆转载机组1台、煤矿用带式转载机1台、迈步自移机尾1台、组合开关1台、干式除尘风机1台 |
注:(1)以上交货时间为货物到达现场的时间;
(2)投标人不可选择每包中的部分货物参加投标。
(3)规格型号仅供参考,详见技术文件。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截割功率≥340kW的掘锚一体机的有效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交货时提供所投产品的有效的煤矿矿用产品煤安标志证书(承诺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11.2承诺函)。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截割功率≥340kW的掘锚一体机的掘锚一体机的销售或科研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7-2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8-03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2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