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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鹤城镇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工程-产业园区生活配套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23-07-28 12:00:59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山市鹤城镇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工程-产业园区生活配套工程已由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鹤发改资〔2022155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除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外,其余由鹤山市鹤城镇人民政府筹集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鹤山市鹤城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8亩,新建园区生活配套楼,占地面积12亩,建筑面积19000m2,新建附属停车场建筑面积3000m2(设置100个停车位,20个充电桩),安装屋面光伏发电设备等。

项目估算总投资:12952.49万元,其中建安费10712.01万元。

勘察及设计服务期限:90个日历天(不含审批时间)。

招标范围: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园区生活配套楼工程、供配电设施工程、附属管线工程、内部照明工程、内部道路工程、室外配套停车场工程、文体活动场地工程、光伏发电设施工程、公用充电桩工程等。

招标内容:

(1)工程勘察,出具工程勘察的技术成果;

(2)方案设计(含两套效果图)和工程估算编制;

(3)初步设计、设计概算编制;

(4)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

(5)施工招标技术资料编制;

(6)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的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

(7)相关报建配合;

(8)设计报审所需的技术文件和汇报材料编制;

(9)各专项施工方案设计细化到可按图实施,并对施工单位编制施工方案的安全计算部分进行验算复核;

(10)设计变更、竣工图编制的配合。

建设地点:鹤山市鹤城镇。

工程质量要求:(1)勘察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并满足施工图设计技术及招标人的要求。(2)设计质量要求:按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设计准则和相关规范要求,满足招标人的功能需求,并通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或专业机构的审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鹤山市鹤城镇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工程-产业园区生活配套工程勘察、设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 资质,/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两类资质:

(一)勘察资质: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

(二)设计资质: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注: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方提供)的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勘察负责人(注:联合体投标的由勘察方提供)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3.2 本次招标鹤山市鹤城镇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工程-产业园区生活配套工程勘察、设计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2)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获取招标文件。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若干规定的通知》(建市〔2015〕140号)要求,广东省外建筑企业需按“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要求在该平台录入企业的基本信息,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平台的公示信息(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情况、进粤分支机构情况的打印件)以备审查。

3.5 根据《关于印发《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评价标准》的通知》(江建〔2023〕7号)、《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修订版)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是被列入“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信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企业。投标人的企业信用等级以开标现场打印投标人确认的开标当天凌晨一时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公布的信用等级为准。

3.6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投标期间不存在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28日08时30分2023年8月4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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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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