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包)编号:23-CNCCC-FW-GK-1779/01
发标日期:2023年07月28日
受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就物流公司设备及备件出口印尼国际运输代理服务专有协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对下列项目投标:
服务项目名称: | 物流公司设备及备件出口印尼国际运输代理服务专有协议 |
完工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4年8月31日 |
项目概况: | 招标人将有一台钻机及配件从国内指定地点国际运输至印尼指定目的地 |
项目所在地: | 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县或招标人指定地点 |
服务内容简介: | 指定地点提货、购买二手集装箱、办理原产地证FORM-E及其他全程所需相关证明文件等、装集装箱及箱内绑扎加固、办理装船前检验、天津港/上海港货物集港并理货、国内出口报关、海运至印尼港口、国外办理临时进口清关、送货至指定目的地、完成现场卸货等代理服务。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资格要求: | 一、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母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业绩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 1、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提供至少2个的已完成的将钻机或类似大型设备从中国出口或从国外进口的门到门国际运输代理服务业绩,其中至少有一份合同金额不得低于150万元人民币。若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与投标需提供分公司的业绩。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包括:1)合同文件(船东合同) 和2)服务验收材料(海运提单)或发票(单据金额不得低于150万元人民币)。 3、A、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服务项目名称、合同相关技术要求等内容;B、服务验收材料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 4、接受正在执行的年度协议。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的验收文件或结算明细单或发票。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验收资料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5、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未体现上述信息的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三、资质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1、投标人应具备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2、投标人应具备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或备案回执。 四、体系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应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 五、合作伙伴: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人印尼分公司或着印尼当地合作代理的营业执照,以及投标人与当地合作代理的合作协议;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3年07月28日到2023年08月0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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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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