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炼化--电机增上集中供油及晃电治理-M1L-23071403采购招标公告 |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炼化--电机增上集中供油及晃电治理-M1L-23071403(WZ20230801-2351-10233-B1)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油脂润滑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油脂润滑系统\7L/h 40000000Pa 50m 304 | 2.00 | 套 | 包1-油脂润滑系统 | ||||
2 | 油脂润滑系统\0.2L/h 30000000Pa 10m 304 | 1.00 | 套 | 包1-油脂润滑系统 | ||||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是成热可靠的,具有良好业绩。需提供石油石化相关行业自2020年-2022年以来至少3套成功运行一年以上润滑系统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相对应的技术协议,合同对应的发票及发票号,提供以上业绩中至少1套用户使用报告(需有联系人签名、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 3.1.7 .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1.8 所供设备需要有国家认定的防爆认证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防爆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 3.1.9 要求所有的润滑点应具有流量调节功能,且在某个润滑点出现故障的情况下不影响其他润滑点的供油,提供承诺书。 3.1.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1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28日 8:00时至2023年8月4日 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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