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烟草公司孟州市分公司办公楼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受焦作市烟草公司孟州市分公司的委托,中科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组织焦作市烟草公司孟州市分公司办公楼维修项目的公开招标工作,项目资金为单位自筹,已落实,现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焦作市烟草公司孟州市分公司办公楼维修项目
2.2.项目概况:焦作市烟草公司孟州市分公司办公楼维修,主要包含更换窗户、男女卫生间改造等。
2.3.项目实施地点:焦作市烟草公司孟州市分公司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招标内容: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包含所有工作内容
2.7.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5日历天
2.8.质量标准:合格
2.9.缺陷责任期:12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提供当地税务局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或主管税务机关网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截图或近三个月企业自行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的按实际提供,或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3.6.投标企业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含)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7.投标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3.8.按照《河南省烟草公司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烟草商业系统采购管理规定(暂行)河南烟草商业系统采购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豫烟办〔2020〕151号)要求,“拒绝接受三年内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和重大失信行为供应商报名”、“拒绝接受三年内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组织或个人行贿行为的供应商报名”、“拒绝接受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和河南省烟草公司列入行贿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的供应商报名”(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9.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并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后,开标时间截止前的查询截图,截图须完整清晰并加盖投标单位章,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3.10.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网站中查询单位行贿及个人行贿情况(查询信息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查询人包含投标人、法人代表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存在行贿情况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1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共同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截图;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年8月1日起至2023年8月7日(法定工作时间)。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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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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