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武川县分公司冷仓发电机采购项目,招标代理项目编号:(06-07-04A-2023-D-E15741),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上级单位拔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武川县分公司冷仓发电机采购项目
2.2 招标代理项目编号:06-07-04A-2023-D-E15741
2.3 招标内容:武川冷仓需100KW柴油室外防雨可移动式发电机1台
2.4 项目预算:18万元
2.5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1名中标人
2.6 供货期:按甲方要求
3.1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2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产品检验合格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合格产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投标人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体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文件;
3.4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所供货物及服务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5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没有被工商机构列到经营异常名录(提供工商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的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证明截图(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http://wenshu.court.gov.cn/);
3.6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没有被工商机构列到经营异常名录(提供工商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的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证明截图(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http://wenshu.court.gov.cn/);
3.7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9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监事、股东等有交叉或存在互相任职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1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以及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投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只有经过采购代理机构初步审查的潜在供应商方能购买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对潜在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只作初步审查,不作为最终审查;资格审查将在评标时由评标小组进行)。
4.1.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1.2供应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1.4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证明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2023年8月3日至2023年8月9日,每天9:00至12:00,14:00至17: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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