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州石油分公司章贡迎宾充电站电力增容总承包工程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基本概况: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州石油分公司迎宾充电站电力增容总承包工程项目已由江西石油分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州石油分公司迎宾充电站电力增容总承包工程项目。项目实施地点:章贡区东江源大道。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州石油分公司迎宾充电站电力增容总承包工程项目。
2.2 建设地点:章贡区东江源大道。
2.3 建设规模:2100KVA变压器及安装,线路等。
2.4 建设投资(人民币):81万元(含税)。
2.5 计划工期:20天。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标段招标范围:对应工程量清单所涵盖的相关工作内容等。
2.8 其他:施工作业现场全过程视频录像,录像保存期限一年,视频资料随竣工资料移交发包人。
3.1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企业负责人应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A证);
(3)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5)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
(6)2020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电力工程施工业绩且合同金额≥50万元承包商业绩且2020年以来电力工程施工业绩累积合同金额≥200万元。同时提供合同对应的发票,发票开具时间在招标公告时间前1个月开具,发票信息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核查为真实有效且信息一致(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同时具备以上条件为有效业绩,否则为无效业绩。如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发现发票信息无法查询或发票信息不一致,视为业绩作假,按投标人不诚信行为进行处理。
(7)投标人承诺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承包商公司所在地现场复核,审查内容为QHSE管理体系符合性评审。QHSE管理体系符合性评审通过的,招标人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未通过评审的作否决项处理,中标候选人第二名按照以上要求顺延。
(8)投标人承诺:我公司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石油分公司工程项目承包商,承诺依法合规承揽该项目,不对该项目进行转包(卖标)、挂靠及违法分包,且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转包(买标)项目。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承诺执行中国石化各项管理规定,在施工现场派驻我公司在职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现场负责人(安全员)。承诺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专户专款专用,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若我公司违反以上承诺,我公司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自愿接受贵公司一切处罚决定。特此承诺!
(9)投标人承诺函
我公司承诺, 参与的本招标项目标段。投标文件中的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1、(项目经理 、安全负责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 );2、(项目经理 、安全负责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 )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承诺若中标后中标单位制定的迁移高压线路、通讯线路和增设变压器等施工内容的供电方案须确保能通过当地供电部门的审批并成功送电,因其供电方案未通过导致无法成功送电的,造成的损失由中标单位自身承担 。中标后收取伍万元的履约保证金,2-3个月无法正常供电,视为投标人违约,并扣留履约保证金。
如我公司无法兑现以上承诺,根据《中国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江西石油建设项目施工承包商考评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及管理规定,自愿接受取消中标资格、罚没履约保证金及江西石油的其它处罚决定,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特此承诺!
(10)外省投标人因承诺中标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入赣备案,如未按期完成备案中标候选人第二名按照以上要求顺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进行任何转包或分包。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于承包商单位,提供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缴费证明),并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三年以来(2020年1月1日至今)有≥50万元电力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2)项目技术负责人持有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证书(提供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缴费证明),近三年以来(2020年1月1日至今)有≥50万元电力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3)项目安全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注册于承包商单位,提供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缴费证明),近三年以来(2020年1月1日至今)有≥50万元电力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3.4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3.5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 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 CA 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4.3 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电子版)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2023年08月07日09时00分至2023年08月17日17时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7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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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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