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监控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O.TZPOST-HW-23008 ,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1、项目概况:根据台州市分公司4月10日《2023年第13次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2023第13号)立项需求,拟启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1.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3、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共计1个标包,中标一个供应商。本项目框架协议总预估采购金额137万元(含税),其中包含往期存量过保设备采购(含安装)金额预估15万元(含税)和往期存量过保设备采购过保维修费用预估6.4万元(含税)。
标包号 | 物资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及服务内容 | 计量单位 | 服务年限 | 预估总采购额 |
标包一 | 1-1 | 监控设备等 | 详见招标文件 | 批 | 1年 | 137万 |
采购额以实际业务量为准,采购量招标人不作承诺。入围框架使用原则以招标人需求为准。
(二)服务期限:1年。
(三)交货期: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要求开工,并严格按照招标人要求配合网点装修进度或相关工程进度。
(四)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3年。
(五)服务范围:台州市分全地区范围内。
(六)投标报价:
本项目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本项目的税费、设备软硬件维护、运输、工程管理费、人工费、巡检、安装调试费及税金、试运行费、验收费、集成服务、技术服务与培训费、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费等所有费用,若投标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报价要求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七)需求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
2.2.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2.2.2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2.3投标人须是设备制造商,或经该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的经销商。
2.2.4投标人须提供“中国邮政远程集中监控系统”平台开发商开具的关于所投设备兼容性检测报告。
2.2.5投标人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应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2.2.6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2.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2.8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2.2.9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1 线上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8月7日9:00:00至2022年8月 14日17:00: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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