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准鄂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呼鄂线台阁牧致前朱堡段电缆槽拆除业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TXYZB23-302 )
一、招标条件:
受 呼准鄂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 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 呼鄂线台阁牧致前朱堡段电缆槽拆除业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3、具备铁路电务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铁路电力工程施工的综合能力,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应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高空拆除作业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如轨道车)、资金和专业技术能力;
(4)项目经理及专业管理人员须为本单位员工,并附缴纳社保凭证。
(5)具有参类似电缆槽拆除作业的业绩;
(6)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投保不低于10万的人身意外保险;
(7)本条未列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在类似项目历史合同履行上无不良行为记录,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良好,企业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信息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查询截图;
5、在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申请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申请单位在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和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申请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7、申请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期间内,对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单位,不接受其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如所供项目为国家强制性认证或国铁集团认证采信目录内的产品,其认证证书是否持续有效;对同一包件或未划分标段和包件情况下,与本单位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单位,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机构是否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https://cg.95306.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
在报名前将标书费汇至本公告4.3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缴纳后不予退还。
支付完成后应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提交标书费缴纳凭证(在公告>招标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由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报名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 2023 年8月 9 日 8 时 30 分 起至 2023 年8月 13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