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门市分公司2023-2024年生产车辆租赁服务项目(第二次)
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采购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门市分公司2023-2024年生产车辆租赁服务项目(第二次)(采购项目编号:JMYZ-CG-2023-023、采购代理机构编号:ZJZB-2023-16687),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门市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现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有意向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可前来应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门市分公司2023-2024年生产车辆租赁服务项目(第二次)。
1.2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两个标包,可兼投不可兼中。
序号 | 车型 | 数量(台) | 最高限价单价(万元/台,不含税) | 租期(年) | 最高限价总价(万元,不含税) |
标包1 | 8吨 | 3 | 0.6 | 1 | 21.60 |
标包2 | 8吨 | 2 | 0.6 | 1 | 14.40 |
合计 | 36.00 |
1.3 采购内容:为江门邮政提供个性化车辆租赁服务,以厢式汽车专车的形式,按照承租单位的车辆需求及时交付车辆。
1.4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起止时间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36.00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且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2、应答人须具备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时间)同类项目实施经验至少1个,同类项目是指相关的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注:提供合同/协议关键页等(至少包括项目名称、内容、签约日期、协议金额和双方盖章的协议页等)复印件并加盖应答人公章。
2.3、应答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税务机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提供税务机关盖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等)。
2.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应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2.5、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良好记录,无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无不良合作记录【注:应答人需提供承诺】。
2.6、应答人未处于被行政监管部门责令停业、应答资格被取消状态,最近三年至今没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及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且最近三年在采购人项目中没有出现应答文件中的承诺条款与成交后实际服务情况出现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誉记录;未处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黑名单(负面清单)限制报价期限内;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注:应答人需提供承诺】。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2.8、应答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将被否决。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实行系统购买电子版磋商文件与现场购买磋商文件两种方式,建议采用平台系统购买电子版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方式任选其一即可,磋商文件售卖时间为2023年8月9日至2023年8月11日(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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