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济南航空邮件处理中心内部处理环节业务外包采购项目(包一)二次招标公告
济南实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委托,对其代理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济南航空邮件处理中心内部处理环节业务外包采购项目(包一)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单位。本项目采用电子化和纸质化并行招投标。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济南航空邮件处理中心内部处理环节业务外包采购项目(包一)二次
二、项目编号:SDYZ-YQZX-2023-0719
三、项目内容:对手工处理与民航处理、问题件处理与济南本装车邮件的送交扫描、除济南本装车邮件的送交扫描5个环节实施规范外包。本次招标为本项目(包一)二次招标,包一为手工处理与民航处理、问题件处理与济南本装车邮件的送交扫描4个环节,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拟采购一主一备两个供应商。详细技术指标见招标文件。
包 | 环节 | 阶梯 | 业务量区间 | 拦标价 | 权重 | 计价方式 |
(元/袋件) | ||||||
包一 | 手工处理(38%) | 基准阶梯 | 业务量≤60000 | 0.1163 | 50% | 元/件 |
第二阶梯 | 60000<业务量≤80000 | 0.0997 | 30% | |||
第三阶梯 | 80000<业务量≤100000 | 0.0872 | 15% | |||
第四阶梯 | 业务量>100000 | 0.0775 | 5% | |||
民航处理(24%) | 基准阶梯 | 业务量≤80 | 55.0935 | 40% | 元/架次 | |
第二阶梯 | 80<业务量≤90 | 48.9720 | 40% | |||
第三阶梯 | 90<业务量≤100 | 44.0748 | 10% | |||
第四阶梯 | 100<业务量≤110 | 40.0680 | 5% | |||
第五阶梯 | 业务量>110 | 36.7290 | 5% | |||
问题邮件处理(18%) | 基准阶梯 | 业务量≤3000 | 1.1019 | 40% | 元/件 | |
第二阶梯 | 3000<业务量≤5000 | 0.6611 | 40% | |||
第三阶梯 | 5000<业务量≤7000 | 0.4722 | 15% | |||
第四阶梯 | 业务量>7000 | 0.3673 | 5% | |||
济南本装车邮件的送交扫描(20%) | 基准阶梯 | 业务量≤20000 | 0.1836 | 35% | 元/袋件 | |
第二阶梯 | 20000<业务量≤40000 | 0.0918 | 40% | |||
第三阶梯 | 40000<业务量≤60000 | 0.0612 | 20% | |||
第四阶梯 | 业务量>60000 | 0.0459 | 5%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提供采购人所需增值税专用发票。
3.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或者有事实证明,不同投标人之间存在隶属、挂靠、实际控制等关联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
4.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邮政企业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书)。
6.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7.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通知书下发后3日内,按照包包一70万元,包二8万元缴纳履约保证金至采购人指定账户或提供同等金额的银行保函(备选供应商暂不收取履约保证金,切换前按照预算的5%收取履约保证金),作为中标供应商履行合同项下义务的保证,如到期仍未缴足保证金的,视为投标人自动弃标。合同期满后,在投标人完全履行合同各项义务的情形下,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结清各项款项、考核项等费用后,剩余保证金退还给投标方(不计利息)。(须提供承诺书)
8.2021年以来至少具有1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快递物流行业内部处理外包项目的类似业绩,且包一投标方单个合同年结算金额不低于500万元,包二投标方单个合同年结算金额不低于100万元(提供合同证明、对应合同的结算发票等相关证明)。
9.投标方报价前必须要现场进行场地查勘和业务摸底,时间不少于2天。
10.与济南邮区中心有劳务派遣、劳务承揽业务合作的公司,其报名不予接收。
11.投标人须承诺包一的从业人员具备邮政企业认可的相关资格证书或连续从事邮政分拣、转运相关岗位五年以上。(须提供承诺书)
12.应具有良好的资金垫付能力,垫资能力不低于2个月的中标结算费用或200万元(每月100万元,累计2个月)中的高值。其中包一投标人实缴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含)。
五、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10日至2023年8月16日,每日08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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