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杭州地区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包4、包13)第二次
招标公告
本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杭州地区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包4、包13)第二次,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杭州地区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包4、包13)第二次;
2、项目编号:HZPOST-FW-2023010;
3、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为萧山、临安分公司所辖区域车辆维修、年检、新车上牌等服务。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1)采购内容:
本项目分为2个标包。各标包供应商可兼投兼中。本项目总预估采购金额152万元。
合同包号 | 服务内容 | 预估金额(万元)(含税) | 服务区域内指定的营业地点 | 中标供应商 | 服务期限 |
包4 | 萧山区分公司车辆维修服务(河上片) | 80 | 萧山区联发村江家桥192号河上揽投站 | 1-2家 | 2年 |
包13 | 临安区分公司车辆维修服务(昌化) | 72 | 临安区昌化镇唐山街337号 | 1-2家 | 2年 |
合计 | 152 |
备注:1.各合同包具体采购额以实际业务量为准,采购人不作承诺。
2.中标后业务分配:第一中标人60%,第二中标人40%。
(2)服务区域:本项目各区县范围内;各合同包供应商需满足采购人车辆跨区域维修的需求。
(3)服务期限:2年。合同到期前,在双方无异议的情况下且不超过现有单价与总金额,经流程审批后可续签一年。
(4)报价:1)价格包括但不限于税费、人工费等一切费用,若投标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2)各项报价不得低于产品的成本价,否则将否决该项报价;3)所投机油品牌,为美孚、壳牌或同档次及以上,否则将否决该项报价;4)所投轮胎品牌,为韩泰、佳通或同档次及以上,否则将否决该项报价。5)本项目维修工时费,车辆维修材料、配件以统一折扣率报价,今后结算单价=基准价(基准价详见合同“维修清单”)×统一折扣率(例:维修工时费基准价为20元/工时,统一折扣率为90%,则结算价=20×90%,结算单价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以此类推)。机油、轮胎设置单价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投标将被否决。最终根据实际采购数量据实结算。
(5)各合同包服务时间:全天24小时,针对采购人的实际需求随时响应。
(6)本次项目中所报的优惠率适用于车辆维修中所有零配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包4
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2、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具备二类及以上机动车维修资质。
4、投标人维修厂位置离采购人指定的营业地点驾车行驶距离不得超过5公里。(以高德地图导航结果为准);
5、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7、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8、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10、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包13
一、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并合法成立并存在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或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
二、投标人能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及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三、具备二类及以上机动车维修资质。(若投标包22,具备三类及以上机动车维修资质)。
四、投标人维修厂位置离采购人指定的营业地点驾车行驶距离不得超过8公里。(以高德地图导航结果为准)
五、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六、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七、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八、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十、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线上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3年8月10日9时00分至2023年8月16 日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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