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包)编号:23-CNCCC-FW-GK-1842/01
发标日期:2023年08月10日
受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就环境监测能力提升及配套支持技术服务专有协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对下列项目投标:
服务项目名称: | 环境监测能力提升及配套支持技术服务专有协议 |
完工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项目概况: | 随着监测中心的业务发展,监测中心检测业务范围涉及到海油的各个领域,覆盖越来越广泛,对CMA检测资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为加强核心技术能力建设,持续提升环境监测能力,监测中心现阶段预推动水质、土壤、固体废物等一系列项目的CMA资质扩项工作,建立健全资质体系标准化流程管理,加大开发数字化应用。需要委托外部具有相关能力及资质的机构提供环境监测能力提升及配套技术支持服务。主要内容包括委托具备环境检测CMA资质的相关单位,按照监测中心实验检验的业务需求,为资质扩项、体系标准化、数字化管理系统协助开发应用等相关业务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
项目所在地: | 天津市节能减排监测中心(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七大街轻轨大院99号B座) |
服务内容简介: | 主要内容包括委托具备环境检测CMA资质的相关单位,按照监测中心实验检验的业务需求,为资质扩项、体系标准化、数字化管理系统协助开发应用等相关业务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资格要求: | 一、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业绩要求(开标环节需信息公开): 1.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已完成的环境检测类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括:1)服务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和 2)服务验收证明文件。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签字日期、服务验收证明文件(双方签字确认或盖章)或发票。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至少提供一项完成订单的服务验收材料。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一项及以上订单的均视为1个有效业绩。 4.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未体现上述信息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3年08月10日到2023年08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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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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