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卷烟厂异味气体组分实时在线监测
设备购置
2.项目编号:TC231909A
3.项目概况:
企业位于合肥高新区核心区域。厂区西侧紧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高新校区, 2022 年 6月 13 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的《“科大硅谷”建设实施方案》中,将该区域列为“科大硅谷”高新园,厂区南侧和东侧为新建居民区,厂区北侧为高新区管委会和产业园。 该区域地理位置特殊,周边敏感点较多,对异味防控提出了更高要求。
企业工艺过程复杂,排放源较多,且异味组分成分复杂,非点源异味和低浓度挥发性有机物(VOCs)时空随机性强,嗅域值低,产生点位难以辨识和溯源难度大,扰民问题突出,投诉事件多发,严重影响区域空气质量和周边人群健康。
因企业周边学校、机关、管委会和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密集,而厂区面积较小,结合异味组分时空随机性强、嗅域值低、产生点位难以辨识和溯源难度大等特点,异味气体组分实时在线监测预警需满足以下几点:
(1)异味组分排放时空随机性强,监测设备必须能够满足监测密度需求,开放光路面源排放监测为最佳监测方案;
(2)异味组分的嗅域值低,监测设备的检测限至少优于 ppb量级;
(3)异味组分产生点位难以辨识和溯源难度大,监测方案必须能够满足无组织排放全方位实时在线监测需求。
实现异味气体组分排放的高密度(0 -500 米以内距离全覆盖)、高精度(b ppb 量级)、全方位实时在线监测。
本项目拟基于开放光路面源排放 VOCs气体分析仪实现异味气体组分实时在线监测预警。该设备能够有效解决现有监测设备监测密度不够、监测精度差、无法全方位监测无组织排放等技术难题。建成后将实现异味气体组分排放的高密度(500 米以内距离全覆盖)、高精度(ppb 量级)、全方位实时在线监测,配套气象参数监测仪,为异味气体组分扩散分析以及风险预警等提供有效数据支撑。
基于以上背景,拟购置一套异味气体组分实时在线监测设备,并在投诉事件中开展异味溯源分析。
4.项目地点:合肥市高新区永和路399号。
5.交货安装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日内货到现场,安装工期自货到现场_30_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具备使用条件。
6.最高限价:人民币145万元(含税)。
7.招标范围:合肥卷烟厂异味气体组分实时在线监测设备购置,具体招标需求详见第五章技术需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可以为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应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3.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2020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
4.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
(4)在“”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5)被烟草行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及招标人不良行为供应商数据库并处于禁止期限内;
(6)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追溯)开始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中,供应商存在行贿行为(包含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等);
(7)存在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处罚(处于禁止投标期内)并公告(投标人提供声明)。
5.其它要求:不接受联合体(由两家或两家以上法人联合)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23年8月10日17:00: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