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大渡河公司枕头坝二级、沙坪一级水电站压缩空气系统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507207,招标人为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枕沙水电建设管理分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枕沙水电建设管理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1)枕头坝二级水电站
枕头坝二级水电站为枕头坝河段两级堤坝式开发的第二级,其上一级为已经投产发电的枕头坝一级水电站,下游相邻为计划建设的沙坪一级水电站。枕头坝二级电站坝址河段位于金口河区上游大漩头至张村沟之间,坝址距张村沟沟口约300m,左岸有G245国道通过,距离乐山市130km,成都256km。
电站采用河床式开发,总装机容量300MW,装设6台单机容量为50MW的灯泡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额定水头12.1m,最大水头15.8m,最小水头6.3m。电站以500kV电压等级接入电力系统。电站按无人值班(少人值守)设计。
本工程首台机组发电时间为2025年9月,此后5台机组间隔2个月陆续发电。
(2)沙坪一级水电站
沙坪一级水电站位于四川省乐山市金口河区境内,坝址位于野牛河河口上游约1km处的大渡河干流上,距金口河城区约7km。本工程是大渡河干流22级水电梯级开发中的第20个梯级的第一级,上游为枕头坝二级水电站,下接沙坪二级水电站,距枕头坝二级水电站坝址、沙坪二级水电站坝址分别为9.0km和13.5km。电站位置靠近四川腹地,距成都和乐山直线距离分别约178km和70km,交通里程分别约237.5km和145km。工程区现有G245国道可达坝址区右岸,对外交通便利。成昆铁路从坝址左岸以明线形式经过。乐山以上的大渡河中游河段不具备通航条件。
电站采用河床式开发,总装机容量360MW,装设6台单机容量为60MW的灯泡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额定水头14.8m,最大水头23.0m,最小水头6.6m。电站以500kV电压等级接入电力系统。电站按无人值班(少人值守)设计。
本工程首台机组发电时间为2025年9月,此后5台机组间隔2个月陆续发电。
2.1.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包括:
(1)枕头坝二级水电站
电站压缩空气系统的空气压缩机、储气罐及其附属设备、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器具供货,提供技术资料及技术服务等。具体招标设备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枕头坝二级水电站空气压缩机、储气罐及其附属设备清单
序号 | 名称 | 型号及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活塞式空气压缩机 | Q≥3.0m³/min,额定排气压力PN≥7.5MPa | 台 | 3 | 中压气系统 |
(2) | 中压储气罐 | V=6.0m³,最大工作压力7.0MPa | 台 | 2 | |
(3) | 吸附式空气干燥机 (含前置除水过滤器、除油过滤器及后置除尘过滤器) | Q≥7.0m³/min,额定工作压力PN≥7.5MPa | 台套 | 1 | |
(4) | 中压储气罐安全阀 | 接口参数:PN10.0MPa | 只 | 2 | |
(5) | 螺杆式空气压缩机 | Q≥3.0m³/min,额定排气压力PN≥1.0MPa | 台 | 3 | 低压气系统 |
(6) | 低压储气罐 | 最大工作压力0.8MPa,V=6.0m³ | 台 | 2 | |
(7) | 冷冻式空气干燥机 | Q≥4.5m³/min,额定工作压力PN≥1.0MPa | 台套 | 2 | |
(8) | 低压储气罐安全阀 | 接口参数:PN1.0MPa | 只 | 2 | |
(9) | 移动式空压机(自带气罐) | Q≥0.8m³/min,V=50L额定排气压力PN≥0.7MPa | 台 | 1 | 移动设备 |
(2)沙坪一级水电站
电站压缩空气系统的空气压缩机、储气罐及其附属设备、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器具供货,提供技术资料及技术服务等。具体招标设备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沙坪一级水电站空气压缩机、储气罐及其附属设备清单
序号 | 名称 | 型号及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活塞式空气压缩机 | Q≥3.0m³/min,额定排气压力PN≥7.5MPa | 台 | 3 | 中压气系统 |
(2) | 中压储气罐 | V=6.0m³,最大工作压力7.0MPa | 台 | 2 | |
(3) | 吸附式空气干燥机 (含前置除水过滤器、除油过滤器及后置除尘过滤器) | Q≥7.0m³/min,额定工作压力PN≥7.5MPa | 台套 | 1 | |
(4) | 中压储气罐安全阀 | 接口参数:PN10.0MPa | 只 | 2 | |
(5) | 螺杆式空气压缩机 | Q≥4.0m³/min,额定排气压力PN≥1.0MPa | 台 | 3 | 低压气系统 |
(6) | 低压储气罐 | 最大工作压力0.8MPa,V=6.0m³ | 台 | 2 | |
(7) | 冷冻式空气干燥机(含前置除尘过滤器、后置除油过滤器) | Q≥4.5m³/min,额定工作压力PN≥1.0MPa | 台套 | 2 | |
(8) | 低压储气罐安全阀 | 接口参数:PN1.0MPa | 只 | 2 | |
(9) | 移动式空压机(自带气罐) | Q≥0.8m³/min,V=50L,额定排气压力PN≥0.7MPa | 台 | 1 | 移动设备 |
2.1.3 交货期及交货地点
2.1.3.1 交货期:本合同所有设备一批次交货,交货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前。每批次设备的专用工器具和备品备件随该批次主设备同时到货。
2.1.3.2交货地点:交货地点为枕头坝二级电站工地现场、沙坪一级电站工地现场,买方指定的位置(如安装间、现场仓库、堆放场等)车板交货。买方负责设备到交货地点后的卸货,但卖方应提供技术指导和专用起吊工具。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5年08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代理商或本次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所投产品须至少具有应用于国内电站的活塞式空气压缩机(非组合及撬装式、额定排气量≥2.0m³/min且额定排气压力≥7.0Mpa、风冷型)和螺杆式空气压缩机(非组合及撬装式、额定排气量≥3.0m³/min且额定排气压力≥0.8MPa、风冷型)的供货合同业绩各1份(业绩内供货产品与本次投标产品应为同一品牌),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
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2)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空压机(移动式除外)的唯一授权(中压空压机、低压空压机可分别取得授权)。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8-11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8-18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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