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天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023年聚合支付联合收单系统建设项目(招标编号:ZB-04-04A-2023-D-A16010),招标人为天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具体地点 | 服务时间 | 最高投标总价限价 (元,含税) |
1 | 天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023年聚合支付联合收单系统建设项目 | 工作地点:上海,软件部署地:南京机房 | 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月 | 3,524,500.00 |
1.2招标内容:聚合支付联合收单系统建设,主要内容包括:
(1)账户升级管理:账户升级、账户状态升级、账户升级条件校验查询、切换结算方式、查询是否升级账户或者升级商户;
(2)转入逻辑补偿:自动转入定时任务、转入状态稽核、自动转入异常处理、转入日终数据对账、转入报表生成;
(3)额度查询:提现额度使用明细查询、提现额度试算查询、提现额度使用累计查询、历史数据查询;
(4)固定额度更新:定时任务更新固定额度、历史额度核销、额度更新异常处理以及告警、额度更新数据稽核、额度更新人工介入处理、额度查询核对更新、额度稽核定时任务;
(5)额度计算稽核:人工处理稽核、稽核记录查询、单个商户稽核记录查询、稽核差错处理、稽核报表生成、报表下载;
(6)收益核销:核销定时任务、核销记录查询、核销记录导出、单个商户核销、人工处理核销、核销历史数据查询、核销报表导出、单商户核销数据修正;
(7)收益发放:系统定时发放、查询是否满足发放条件、单个商户发放、商户自行发放/领取收益、收益发放模式切换(手动领取、自动领取)、收益发放的状态查询、收益发放的状态稽核、单商户收益发放历史数据查询;
(8)收益查询:查询商户的收益历史记录、查询收益汇总、查询收益明细、查询收益领取状态、查询所有商户收益;
(9)收益配置:单商户收益利率配置、修改商户配置、批量导入并修改商户收益配置、收益配置导出、收益配置详情查询、收益配置关闭;
(10)收益发放运营能力:收益配置开启/关闭、单商户指定金额收益发放、单商户收益数据冻结、领取账号绑定、领取账号解绑、批量发放收益、暂停发放收益;
(11)营销成本扣收:定位扣回成本、商户提现消耗成本累计、成本累计状态核对、单笔状态查询、状态异常处理、营销成本扣回历史数据导出;
(12)协议签约:解约银行联合收单冲突协议、修改商户联合收单协议费率、协议状态查询、联合收单协议解约、签约银行联合收单协议、协议状态核对、运营签约、商户自主解约;
(13)银行开户:商户开通二类户、商户快捷绑卡申请、商户快捷绑卡提交、商户银行二类账户查询、商户银行状态自主注销;
(14)交易上报:单个商户的交易数据提交给银行、批量上传所有商户交易数据给银行;
(15)门店信息上报:单个商户门店信息上传、批量商户门店上传;
(16)报表统计:定时任务计算报表、报表查询、报表差错处理;
(17)返佣计算:定时任务计算返佣、人工计算返佣、返佣状态查询;
(18)返佣发放:发放返佣、返佣发放状态核对。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3,524,500.00元(含税),投标总报价(含税)不得超过投标最高限价。若投标总报价(含税)或经修正后的投标报价超过投标最高限价的,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注册资金信息页、行政处罚信息、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网页截图。
如未提供,评标委员会有权以在该途径自行查询的结果作为评审依据。
不得在三年内被处以与本项目工作相关的行政处罚、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为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至今未移除的)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2.1.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指互联网、金融和通信专业软件开发相关项目经验,要求2020年01月0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签字盖章页)或相关订单、票据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投标人应做好准备,如需核对合同原件内容,则须在要求时间内及时提供。
2.1.3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包含但不限于意见页、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
财务要求满足以下条件:投标人2021年营业总收入应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2022年营业总收入应不低于1500万元(含)人民币。
注:(1)2021年01月01日及之后成立的投标人不作要求。
(2)提供合并财务报表的,需同时提供母公司/公司财务报表,且以母公司/公司财务报表为准,若未提供母公司/公司财务报表的,不予认可。
参选人应做好准备,如需核对报告原件内容,则须在要求时间内及时提供。
2.1.4其他要求:提供并按要求填写《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之间不得串通投标,不得出现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网卡MAC地址/IP地址一致、项目报名IP地址/openid一致或其他围标串标行为。
2.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17)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18)在最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单位或公司高管被判处刑事处罚,且情节严重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9)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人于2023年08月15日08时30分至2023年08月2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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