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境内2023年度普通国省道路面养护工程(第二批)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ZBGCGZ01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吕梁境内2023年度普通国省道路面养护工程(第二批)施工(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101167001),施工图设计已由山西交通运输厅以晋交审批发【2023】218号文件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山西省公路局吕梁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吕梁境内2023年度普通国省道路面养护工程(第二批),涉及G209(41.632公里)、G337(9.363公里)、G340(6.56公里)、S218(26.936公里)、S243(36.128公里)和S340(11公里),全长131.619公里,其中:一级公路69.74公里,二级公路61.879公里。以上路线共计预防性养护24.799公里,功能性修复44.345公里,结构性修复62.475公里;预防性养护路段采用微表处、超薄罩面、薄层罩面进行处治;功能性修复路段采用拉毛原路面或铣创原路面上面层后,铺筑4cm改性沥青混凝土面层进行处治;结构性修复包括:1.铣创面层后,重新铺筑4cm改性沥青混凝土上面层+6cm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下面层(部分路段热再生改性);2.铣创面层挖除基层,部分段落挖除底基层后,重新铺筑4cm改性沥青混凝土上面层+6cm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下面层(部分路段热再生改性)+20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底基层挖除段落再重铺20cm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3.铣创面层后,重新铺筑5cm改性沥青混凝土上面层+7cm厂拌热再生改性沥青混凝土下面层+20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4.铣刨面层、挖除基层、底基层后,重新铺筑5cm改性沥青混凝土上面层+7cm厂拌热再生改性沥青混凝土下面层+20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0cm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同步处治路面局部病害,恢复和完善交通标线、护栏、排水等设施。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5个标段,具体为:
SG1标段:一级公路5.77km,二级公路25.317km,养护里程共计31.087km,其中G209预防性养护里程1km,功能性修复养护里程8.3公里,结构性修复养护里程21.787公里;同步处治路面局部病害,恢复和完善交通标线、护栏、排水等设施。
SG2标段:一级公路7.88km,二级公路28.419km,养护里程共计36.299km,其中G337预防性养护里程9.363km,S218功能性修复养护里程12.5公里,预防性修复养护里程14.436公里;同步处治路面局部病害,恢复和完善交通标线、护栏、排水等设施。
SG3标段:一级公路6.26km,二级公路21.845km,养护里程28.105km,其中G209功能性养护里程8.545km,结构性养护里程2公里,G340结构性养护里程6.56公里,S340功能性养护里程11公里;同步处治路面局部病害,恢复和完善交通标线、护栏、排水等设施。
SG4标段:养护里程为一级公路9.7km,其中S243功能性养护里程2km,结构性养护里程7.7公里;同步处治路面局部病害,恢复和完善交通标线、护栏、排水等设施。
SG5标段:养护里程为一级公路8.364km,其中S243结构性养护里程8.364km;同步处治路面局部病害,恢复和完善交通标线、护栏、排水等设施。
2.3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根据招标人实际要求及时进场开工,工期5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2.5建设地点:山西省吕梁境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持有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单位提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SG1-SG3标段: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公路养护工程二类甲级资质和公路养护工程二类乙级资质。
SG4-SG5标段: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公路养护工程二类甲级资质。
3.1.2业绩要求:
SG1-SG5标段:
近五年内(2018年8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二级及以上公路养护工程(含路面))施工业绩。
3.1.3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SG1、SG4、SG5标段
拟任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持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公路工程专业,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企业法人单位提供),同时须持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登记单位为投标人单位(企业法人单位提供),作为项目经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二级及以上公路养护工程(含路面)项目的施工管理业绩。
拟任项目总工:1名,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持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登记单位为投标人单位(企业法人单位提供),作为项目总工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二级及以上公路养护工程(含路面)项目的技术管理业绩。
SG2-SG3标段:
拟任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持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公路工程专业,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企业法人单位提供),同时须持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登记单位为投标人单位(企业法人单位提供),作为项目经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二级及以上公路养护工程(含路面)项目的施工管理业绩。
拟任项目总工:1名,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持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登记单位为投标人单位(企业法人单位提供),作为项目总工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二级及以上公路养护工程(含路面)项目的技术管理业绩。
注:投标人业绩及拟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业绩应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山西省公路水运市场管理平台”中可查询到;拟任主要人员的建造师注册证书信息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相关信息以“全国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三类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3.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3.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任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4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施工企业,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凡在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的考核定级中,被评价为D级的单位,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近三年(2020年8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
3.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平台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7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8本项目的施工和监理同时进行招标,如存在3.3款所列关联关系的施工和施工监理投标人同时被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情况时,将按照优先施工中标候选人进行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同时取消对应施工监理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
3.9投标人仅可对本项目的1个标段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8-14 18:00至2023-8-21 18: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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