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重庆市丰都排水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次氯酸钠应急采购及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丰都排水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次氯酸钠应急采购及服务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招标人为重庆市丰都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内容:采购招标货物清单货物 | 规格 | 使用单位 | 送货地点 | 采购量 (吨) | 备注 |
次氯酸钠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次氯酸钠》(GB/T19106-2013次氯酸钠A型Ⅱ级)质量要求 | 重庆市丰都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 庙嘴污水处理厂:丰都县三合街道滨江东路228号 北岸污水处理厂:丰都县新城区下游方向的原绸厂 包鸾污水处理厂:丰都县包鸾镇龙井村 高镇污水处理厂:丰都县高镇金刚碑村 | 51 | 本次招标数量为暂定量,具体数量以甲方书面确认并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量为准。 |
2.2.供货期:暂定2个月(供货期内,如比选人上级主管单位完成消毒剂集中招标采购后,按另行通知终止本合同供货)。供货期内根据甲方书面通知的时间,在24小时内(若投标人承诺的时间短于24小时,则以投标人承诺的时间为准)运到甲方指定的供货现场并完成下车、搬运入库、现场清理等工作。
2.3.供货数量、时间和批次:本次招标数量为暂定量,根据实际情况与甲方的要求进行供货,以甲方书面确认并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量为准,供货时间达到招标文件与合同条款的规定。
2.4.交货地点:比选人指定的地点。
2.5.质量保证期(或称质保期):次氯酸钠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2】个月,(若本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期短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则以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准),自货物到货且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签署货物最终验收证书之日起算。
3、货物执行标准及技术参数货物执行标准及技术参数见技术要求。
4、投标人资格要求4.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可以是招标产品的生产企业或者生产企业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的,需同时提供生产企业上述证件)
4.2投标人须提供1年售后服务承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法人章)。
4.3提供投标人该投标产品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押运人员押运证》;若是委托第三方运输,则需出具《委托合同》,第三方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押运人员押运证》。其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必须是可运输GB6944-2012《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中第5类第1项产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
4.4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生产企业授权代理商参与投标的,生产企业需提供资料可以是生产企业盖鲜章的复印件)。所有投标文件正本均须逐页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8月 10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可自行在平台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投标人须在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此项目将在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提前在平台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者,视为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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