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四川区域中心中心本部公务车辆租赁项目-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TC231304K)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四川区域中心中心本部公务车辆租赁项目(招标项目编号:TC231304K),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四川区域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拟租赁一辆广汽传祺M8 2023款宗师系列 双擎 御尊 油电混动全新商务车(含司机服务)。合同履行期限:2年,计划2023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四川区域中心中心本部公务车辆租赁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四川区域中心中心本部公务车辆租赁项目:
3.1 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3.2 供应商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需的资金、技术实力及相应的服务保障能力;
3.3 供应商未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3.4 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投标截止当天查询情况为准)
3.5 供应商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6 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3.7 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关联关系供应商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供应商;
2)与本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3.8 供应商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得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磋商;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或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08月15日09时00分00秒---2023年08月21日12时00分00秒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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