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电子商务平台
发布时间:2023-08-16
常年法律顾问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8-1-119)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1. 招标条件本常年法律顾问咨询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 北京市
2.2 规 模: 选聘2023-2025年度日常法律顾问服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技术文件。
2.3 标段划分: 常年法律顾问咨询服务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北京市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2.5 服 务 期: 两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持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执照并年检合格;
2.投标人拟指派不少于3人前往招标人提供驻场法律服务,驻场律师的资质要求如下: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提供证书扫描件;
(2)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取得律师执业证满2年,提供证书扫描件;
(3)熟悉企业管理、采购招投标、知识产权、信息化、金融科技等领域法律事务,具有相关从业经验,需提供驻场律师对应业绩合同作为证明文件,至少提供主体信息页,载明驻场律师姓名页及签章页(不能体现律师姓名的合同,请提供加盖业主单位章的证明文件)。
(2)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以来(2020年1月1日起至今)法律咨询服务项目合同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证明(以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包括合同首页、盖章页、签字页、关键主体页、服务内容页)。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16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8月23日17时00分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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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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