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液化公司储罐数据采集测量系统国产化采购项目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岛液化公司储罐数据采集测量系统国产化采购项目招标(WZ20230831-3815-11115-B1)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青岛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储罐数据采集测量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储罐数据采集测量系统\模块式 输入12点 输出2点 | 1.00 | 套 | 包1-储罐数据采集测量系统 | ||||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应逐条响应采购技术文件,不得有负偏离,不满足的否决。 3.1.7 投标人(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须承诺:“若中标,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 3.1.8 投标人近5年内未因廉洁从业问题被相关部门或单位公开通报且予以停用,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9 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商(投标人具有整套系统的自主研发、生产及组态调试能力)。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联合体投标。集成商视做生产商,但标的物内的LNG储罐监控管理软件、翻滚预测软件须为投标人自产,须提供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的承诺书。 3.1.10 投标人提供的伺服液位计、LTD在国内LNG接收站有应用业绩,需提供LNG储罐上设备安装照片和用户使用报告等相关证明文件。 3.1.11 投标人(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须承诺:“中标人接到问题反馈后,4小时响应,48小时到达现场,否则采购方有权根据实际服务情况从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扣除”。 3.1.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3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18日 14:00时至2023年8月24日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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