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骨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HLYHW2023-145)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一、招标条件
本河南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骨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LHLYHW2023-145),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专项债,招标人为河南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采购椎间孔镜、体外冲击波治疗仪各1台(套)。包含设备的供货、运输、保险、装卸、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培训、技术支持、软件升级、售后保修及相关伴随服务等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中第六条中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之第三款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2根据洛采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或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入口”查询联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从事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投标人为境内生产企业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投标人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3.3所投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二类三类所投产品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投标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注: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08月22日08时30分00秒---2023年08月28日18时30分00秒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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