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2023年白城市新建运营商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施工总承包服务项目(招标编号:JLWT-2023-JLSTT23),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本项目按项目招标。
本项目计划采购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2023年白城市新建运营商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施工总承包服务项目服务商,投标人需以包工包料的承包方式完成上述工程施工、保修、相关协调及赔补等服务。具体工程量明细及相关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规模及预算:本项目工程投资预算:1386.2729万元(含税),税率9%,1271.81万元(不含税)。施工总承包费8.9折后,投资预算金额为1333.3098万元(含税), 1223.22万元(不含税)。施工总承包采购服务费组成如下表所示:其中施工费可参与打折部分441.89万元(不含税)。
施工总承包费用(万元/不含税) | 折扣上限 | 施工总承包费(8.9折后) | |||||||
施工总承包费 (折前) | 其中: 施工费 | 其中: 文明施工费 | 其中: 安全生产费 | 其中: 规费 | 其中: 乙供材料费 | 其中: 乙供辅材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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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1.81 | 441.89 | 3.80 | 24.94 | 88.02 | 709.63 | 3.55 | 0.89 | 1223.22 |
注:采购数量为预估量,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服务地点:吉林省白城地区全区。
质量标准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行业及中国铁塔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及设计的要求。
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完成施工。
1.3工程质保期:自终验证书签发之日起 2 年。
1.4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报价折扣系数应≤89%,超出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以施工费(参与打折部分不含税总价441.89万元)为基础进行整体折扣报价,施工服务费取费依据:工信部通信【2016】451号通知下发的信息通信建设工程定额。文明施工费、安全生产费、规费、乙供材料费、乙供辅材费不计取折扣。
(1)施工主材价格包含施工所需所有材料,如超出预算价格或需增加特殊材料,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2)施工服务采购费含盖所有协调费和赔补费,如发生不可预知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已经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则提供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控股、管理关系要求:(针对以下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承诺)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应答。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3)投标人能够按照招标人财务要求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
2)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在2020年11月30日之后),应提供等级相当于或高于前述要求的最新资质证书复印件。
(5)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或总工等中任意一人)须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
2)至少具有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至少具有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注:需要提供以上人员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包括证书网站查询截图及查询网址)、本单位为其缴纳近12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为投标人或其分公司,社保证明材料需体现参保人姓名并加盖社保单位印章)和劳动合同和有效期内身份证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投标人应提供能体现证书有效期的所有页面,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根据发证时间判断证书是否失效。
(6)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须具备同类工程项目服务(传输管道工程施工类项目)业绩经验,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业绩合同首页、签字页、金额、采购内容等在内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如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订单或结算发票作为证明材料,如招标人采用线上电子平台方式下达订单,可提供框架协议和线上订单作为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或订单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结算订单或结算发票金额为准,只提供订单或结算发票,未提供框架合同业绩无效,结算发票需提供查询截图(截图应包含查询网址信息),否则不予记取)。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须提供承诺书)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列入“禁止交易企业名单”或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列入“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禁止交易企业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员工特定关系人所办企业)。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列入“全国黑名单”或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列入“全省黑名单”的。
(1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注册邮箱、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若发现投标人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存在一致情况时,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提供的说明不足以证明一致情形的合理性或未提供相关情况说明,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该投标人在本项目或本项目相关标段的投标)。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8月22日9时00分至2023年8月2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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