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3-8-24 20:3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昌江)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先导区土地平整工程(一期)项目(项目编号:hizw20230824010)已由昌江黎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昌行审批字【2023】164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南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昌江黎族自治县海尾镇海南(昌江)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先导区内,梧高村东侧
2.2项目内容及规模:项目场地平整总投影面积约 54947.65 平方米,约 82.42亩,方格网内总挖方量 24013.94 立方米,填方量 156516.93立方米,取土场取土方量 132502.99 立方米,总清表面积54947.65 平方米。新建土边沟长度约 392 米,挖土方量4622.79 立方米。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为场地平整工程和边沟工程。。招标控制价4,602,557.11元。
2.3计划 工期(服务期):15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
标段1: 标段名称: 海南 (昌江) 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先导区土地平整工程 ( 一期) 项目;标段编号: hizw20230824010001;标段类型: 施工;控制价:4602557.1100
2.5招标范围:
标段1:施工总承包 (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6质量要求:
标段1: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等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合格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 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标段1: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或资格以及施工能力;(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4)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及缴纳投标保证金。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3.5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拟派本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原件信息应与确认投标时填写的负责人一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23年08月25日 00时00分至2023年09月01日 00时00分,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2 标段1(标段名称:海南 (昌江) 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先导区土地平整工程 ( 一期) 项目):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提供选择 含 图纸),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昌江)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先导区土地平整工程(一期)项目(项目编号:hizw20230824010)已由昌江黎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昌行审批字【2023】164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南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昌江黎族自治县海尾镇海南(昌江)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先导区内,梧高村东侧
2.2项目内容及规模:项目场地平整总投影面积约 54947.65 平方米,约 82.42亩,方格网内总挖方量 24013.94 立方米,填方量 156516.93立方米,取土场取土方量 132502.99 立方米,总清表面积54947.65 平方米。新建土边沟长度约 392 米,挖土方量4622.79 立方米。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为场地平整工程和边沟工程。。招标控制价4,602,557.11元。
2.3计划 工期(服务期):15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
标段1: 标段名称: 海南 (昌江) 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先导区土地平整工程 ( 一期) 项目;标段编号: hizw20230824010001;标段类型: 施工;控制价:4602557.1100
2.5招标范围:
标段1:施工总承包 (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6质量要求:
标段1: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等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合格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 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标段1: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或资格以及施工能力;(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4)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及缴纳投标保证金。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3.5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拟派本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原件信息应与确认投标时填写的负责人一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23年08月25日 00时00分至2023年09月01日 00时00分,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2 标段1(标段名称:海南 (昌江) 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先导区土地平整工程 ( 一期) 项目):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提供选择 含 图纸),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