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3-8-25 19:0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五指山市以通什为载体的生态型城镇化试点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编号:hizw20230825008)已由五指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五审批〔2023〕191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五指山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47.04%、国有自筹52.96%。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五指山市市区
2.2项目内容及规模:该项目为五指山市以通什为载体的生态型城镇化试点项目,包含有五指山市搬迁安置房建设工程、五指山市旧房综合修缮工程、五指山市州府故园示范区综合修缮工程、五指山市政交通基础改造工程。。招标控制价2,402,183,200元。
2.3计划 工期(服务期):1826日历天。
2.4标段划分:
标段1: 标段名称: 五指山市以通什为载体的生态型城镇化试点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标段编号: hizw20230825008001;控制价:2402183200.0000
2.5招标范围:
标段1:项目涉及五指山市搬迁安置房建设工程、旧房综合修缮工程、州府故园示范区综合修缮工程、市政交通基础改造工程等四大工程的勘察 (工程测量、物探、岩土工程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及后期配合服务)、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后期配合服务等)、施工(工程施工至验收阶段的全过程工程总承包并承担质保期内的保修责任等)。
2.6质量要求:
标段1:勘察质量标准:合格。勘察成果文件满足国家、行业现行规程规范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合格。设计深度和广度达到国家、行业现行规程规范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勘察资质、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1)勘察资质要求:勘察资质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证书; (2)设计资质要求: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风景园林工程)专业甲级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人防工程)甲级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证书; (3)施工资质要求:具有①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壹级(或以上)和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总负责人应由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担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承担工程勘察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4 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 3.5 近5年(2018年8月1日至今)以来,投标人在国内有合同金额不低于15亿元的EPC项目业绩(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业主提供的证明材料)。 3.6信誉要求 投标人(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满足)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当日,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若为境外企业提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申请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3.7.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7.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7.4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2 标段1: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3.2.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3.2.4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23年08月25日 19时00分至2023年08月31日 19时00分,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2 标段1(标段名称:五指山市以通什为载体的生态型城镇化试点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提供选择 不含 图纸),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五指山市以通什为载体的生态型城镇化试点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编号:hizw20230825008)已由五指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五审批〔2023〕191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五指山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47.04%、国有自筹52.96%。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五指山市市区
2.2项目内容及规模:该项目为五指山市以通什为载体的生态型城镇化试点项目,包含有五指山市搬迁安置房建设工程、五指山市旧房综合修缮工程、五指山市州府故园示范区综合修缮工程、五指山市政交通基础改造工程。。招标控制价2,402,183,200元。
2.3计划 工期(服务期):1826日历天。
2.4标段划分:
标段1: 标段名称: 五指山市以通什为载体的生态型城镇化试点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标段编号: hizw20230825008001;控制价:2402183200.0000
2.5招标范围:
标段1:项目涉及五指山市搬迁安置房建设工程、旧房综合修缮工程、州府故园示范区综合修缮工程、市政交通基础改造工程等四大工程的勘察 (工程测量、物探、岩土工程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及后期配合服务)、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后期配合服务等)、施工(工程施工至验收阶段的全过程工程总承包并承担质保期内的保修责任等)。
2.6质量要求:
标段1:勘察质量标准:合格。勘察成果文件满足国家、行业现行规程规范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合格。设计深度和广度达到国家、行业现行规程规范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勘察资质、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1)勘察资质要求:勘察资质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证书; (2)设计资质要求: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风景园林工程)专业甲级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人防工程)甲级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证书; (3)施工资质要求:具有①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壹级(或以上)和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总负责人应由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担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承担工程勘察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4 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 3.5 近5年(2018年8月1日至今)以来,投标人在国内有合同金额不低于15亿元的EPC项目业绩(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业主提供的证明材料)。 3.6信誉要求 投标人(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满足)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当日,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若为境外企业提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申请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3.7.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7.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7.4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2 标段1: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3.2.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3.2.4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23年08月25日 19时00分至2023年08月31日 19时00分,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2 标段1(标段名称:五指山市以通什为载体的生态型城镇化试点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提供选择 不含 图纸),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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