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生石灰材料,本次采购材料的使用人是中国水电五局天津建设管理项目经理部医药谷项目采购材料计划使用工程建设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1、项目概况:天津京津医药谷起步区康宁道(安国路—兴河路)等 11 条路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建设规模为 8441.743米,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包含新建 11 条路的道路、4 座桥梁及配套管线工程。其中主干路 2条,次干路 2 条,支路 7 条,跨渠桥 4 座,每座桥长 45.06 米,每座跨径布置为3*13米,最大排水方涵 4000×2600毫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含智能交通)、绿化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2022年10月3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4年10月30日,实际工程竣工日期以监理部下发的开工令上载明日期开始计算。


2、招标范围:中国水电五局天津建设管理项目经理部医药谷项目所承建的施工范围内建设所需要的生石灰,本次主要对生石灰64150吨进行公开招标。
3、采购数量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备注 |
1 | 生石灰块 | Ⅲ级 | 吨 | 62150 | 按项目施工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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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生石灰粉 | Ⅲ级 | 吨 | 2000 | 按项目施工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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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64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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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本次招标数量仅为估算量,具体供应数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为准。实际供应数量减少时,招标人不对投标人进行任何补偿,若工程后期需用生石灰粉,数量包含在生石灰块内;
报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运到本项目工地指定卸货地点的运杂费(含运费、过路费等)、保险费、装卸费、管理费(包括销售费、服务费、财务费)、利润、加工费、相关配套材料组成费用等,所有风险金和税金等交货前所有相关费用。
4、交货时间:2023年9月至工程完工,中标人按招标人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卖方须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交货。
5、交货地点:京津医药谷11条道路范围内拟施工部位。
6、质量要求
6.1 投标人提供的生石灰材料各项性能参数必须满足以下技术标准要求:石灰等级不低于Ⅲ级,其技术指标应符合《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F 20-2015)《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2008)7.2所规定的要求。
以上所有标准都有可能被修订,均以最新版本为准。
6.2 所供材料需保障项目施工质量,如发生质量问题导致不能正常使用,由投标人负责承担所有费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需提供由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生石灰的供货业绩(或注明工程类别),在 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 2 个,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 200 万元(附合同扫描件或 中标通知书)。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一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也不应在禁标处罚期内。
5、财务状况:投标人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按照国家最新税收政策执行。
6、投标人正在履行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应影响本次项目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7、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投标人未被列入电建集采平台黑名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4日17:00前(北京时间)在平台(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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