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普洱市分公司2023年度基站外市电隐患整治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普洱市分公司2023年度基站外市电隐患整治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TT24SG08230004),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
整治目标:
(1)针对存量基站存在的外市电电力设施故障和安全隐患及时进行维护修理,恢复基站正常供电,确保外市电电力设备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2)配合供电部门或业主对存量站外市电隐患进行改造,确保基站正常供电。
采购内容:施工服务内容为从公网引电位置到基站机房交流箱,包含基站高、低压交流输入线路及变压器等设施的通道砍青、线路迁改、线路修复或更换、电力杆整治、变压器保养与故障修复或更换、高压跌落保险或隔离刀闸修复与更换、避雷器更换、变压器高压引入线更换、变压器接地线整改及横担更换、高低压配电及计量装置更换等专业维护和维修工作。
1.2项目预算金额:本项目预估含税总金额1500万元。
1.3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为【4】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中标份额及分配原则如下:
序号 | 综合排名 | 预估金额(含税) | 实施地域 |
1 | 第一名 | 450万元 | 景东县、景谷县、镇沅县 |
2 | 第二名 | 405万元 | 澜沧县、孟连县、西盟县 |
3 | 第三名 | 345万元 | 思茅县、江城县 |
4 | 第四名 | 300万元 | 宁洱县、墨江县 |
1.4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或合同额度用完或省公司统一招采签订合同之日止。
1.5实施地点:云南省普洱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1.6工期要求(单个区域内):单个中标区域内,在站址确定的情况下,单站隐患派工3个自然日内出具最优详细整治方案,方案确认可实施后按下表期限要求完成整治恢复供电:
市电故障隐患整治分类 | 整治最长周期(自然日) | |
涉及申报供电局计划停电隐患整治 | 隐患整治方案确认后,5个工作日完成停电计划申报,供电局批复停电日期后7个自然日内恢复供电 | |
涉及带电作业隐患整治 | 隐患整治方案确认后,5个工作日完成带电作业计划申报,供电局批复带电作业日期后7个自然日恢复供电 | |
不涉及申报停电计划及带电作业隐患整治 | 涉及变压器维修整治 | 隐患整治方案确认后,7个自然日恢复供电 |
不涉及变压器维修整治 | 隐患整治方案确认后,5个自然日恢复供电 |
1.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1.8质保期:保修期36个月,保修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计算。(工程完工,进行内部验收(交维),从签署内部验收(交维)合格之日起进行三个月的试运行,试运行结束,如无任何问题,进行竣工验收(终验)。
1.9承包方式:本工程按包工包料的方式进行承包,为交钥匙工程。
1.10投标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对模块基准价进行折扣报价,折扣报价最高限价为100%,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具有有效的已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2.2投标人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国家税务机关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印鉴的税务登记证或者国家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表”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小规模纳税人证明材料:提供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
2.3控股、管理关系:(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4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注:上述资质由于目前住建部正在进行资质改革换证过渡阶段,新甲级资质与原一级资质同等认可,新乙级资质与原二、三级资质同等认可,如投标人资质为新标准资质以新标准资质提供为准)。
(2)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能源监管办颁发《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许可类别和等级要求为:承装类、承修类五级及以上)。
注:相关证书如为电子证书,其有效期及使用期必须均在有效期内。如有电子证书用途必须与本次招标有关。
2.5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取得行政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2)项目经理: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项目经理,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政府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安全员,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注:1、提供人员名单和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和相关证书扫描件和社保局出具的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前3个月中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有效的劳动合同。
2、相关证书如为电子证书,其有效期及使用期必须均在有效期内。如有电子证书用途必须与本次招标有关。
2.6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具有3个同类有效业绩。
注:有效业绩认定如下
(1)框架合同必须仅为同类项目框架合同,框架合同金额要求为300万元及以上。
(2)单项定额合同,合同金额要求为50万元及以上。
(3)框架合同或单项定额合同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采购内容页、合同签字页),框架合同必须附上至少一张与之对应的结算证明材料(结算证明材料为:订单或结算单),所有合同(包括框架合同或单项定额合同)至少提供一张合同对应的发票。
(4)合同金额以单个定额合同签订的金额为准,如为框架合同以框架合同金额为准。(如框架合同无金额以提供的订单或结算单金额累加为准)。
(5)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框架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无合同签订时间的以合同中可识别的时间为准。
(6)一份框架合同在证明材料齐全情况下算一个有效业绩。
材料不全无法确定的业绩,不予认可。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2.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同类产品“禁止交易企业”的。
2.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4月14日09时00分至2023年04月19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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