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区人大代表建议提案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2年区人大代表建议提案项目已由海口市秀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秀审服审批〔2023〕19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海口市秀英区市政维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2年区人大代表建议提案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口市秀英区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拟在长流镇博生村、丁苑村、新李村,西秀镇大效村、拔南村改造巷路共计22 条,总长约2.3522km,总面积约 7549.02m²。同时拆除现状破损水泥路面总面积约 2089.10 m²,改造雨水管总长约4259.44m。设计行车速度为 15km/h,道路满铺到两侧建筑物边界,平均宽度为1.2-11.4m。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73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工程施工总承包(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5招标控制价:4103071.12 元
2.6质量要求:合格
2.7 应用BIM技术:不应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 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级)执业资格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或资格以及施工能力;(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4)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含本数)家;(5)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及缴纳投标保证金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3.5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注:因“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址链接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故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为准。
拟派本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原件信息应与确认投标时填写的负责人一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3年08月28日20时00分至2023年09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从 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交易系统(http://jypt.ggzy.haikou.gov.cn/gb-web/)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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