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拟对2024-2026年烟用胶水采购之高速接嘴胶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2024-2026年烟用胶水采购之高速接嘴胶
项目编号:YZLNN2023-G1-344-NNQT
招标范围:2024-2026年烟用胶水采购之高速接嘴胶
序号 | 物资名称 | 年度预计采购数量 |
1 | 高速接嘴胶-1 | 16000公斤 |
2 | 高速接嘴胶-2 | 130000公斤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且合法存续的,生产本次招标货物,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生产场地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生产场地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2.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能够证明本企业具备所投项目必需的生产设备证明材料复印件(以购置发票为准)、检测设备证明材料复印件(以购置发票或所投标产品委托检测报告为准),若购置发票为非中文的,须附中文说明;
2.4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下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出现如下情形的,投标均无效。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
(2)存在控股关系的;
(3)主要人员(控股股东、监事、经理、董事)相互兼任的。
2.5投标人的投标标的如果涉及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和著作等)使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知识产权的权属证明或合法使用证明复印件。
2.6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行贿记录起始时间为生效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落款时间)。
2.7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在烟草行业各单位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和招标人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
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得转包或非法分包。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9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00分至12时00分,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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