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妇幼保健院江东院区项目暂估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口市妇幼保健院江东院区项目暂估项目
-弱电智能化工程已由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以海发改社发函【2020】803号文、海江东局函【2020】141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中航天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政府投资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海口市妇幼保健院江东院区项目暂估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口市江东新区琼山大道东侧,海师附中对面
2.2建设内容及规模:一栋集门急诊、医技、保健为一体的门诊医技保健综合楼,一栋住院楼,一栋科教楼以及综合地下室,总建筑面积121867.00㎡。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日历天。
2.4招标范围:1.视频监控系统、2.门禁系统、3.报警系统、4.保安无线对讲系统、5.五方通话对讲系统、6.电梯门禁系统、7.公共广播系统、8.停车场出入管理系统、9.UPS集中供电系统、10.会议系统、11.综合布线系统、12.计算机网络系统、13.排队叫号系统、14.信息发布系统、15.医护对讲系统、16.数字时钟系统、17.楼宇控制系统、18.能耗管理系统、19.双门互锁系统、20.ICU探视系统、21.程控交换机系统、22.无线物联网系统、23.电子巡更、24.机房工程。
2.5招标控制价:49856099.25 元
2.6质量要求:合格
2.7 应用BIM技术:不应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或资格以及施工能力;(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3.5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拟派本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原件信息应与确认投标时填写的负责人一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3年08月31日00时00分至2023年09月2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从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交易系统(http://jypt.ggzy.haikou.gov.cn/gb-web/)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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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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