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编号:0613-236032104083)
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东方航空技术有限公司委托为其所需的深圳站点派驻住宿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能力的合格投标人进行投标。
一、招标条件:
本东方航空技术有限公司深圳站点派驻住宿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3106150元(每年含税价),招标人为东方航空技术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在深圳机场附近提供派驻人员住宿、餐饮、交通服务,(合同有效期2年,若双方无异议可续签1年。),房间预计使用25间/天,合同执行以实际发生数量进行结算。采购价格包含具体内容如下:
*1.客房标准:标准间有窗,面积在30M²左右; *2.餐饮标准:a.酒店能够提供餐饮服务,三餐菜品种类不少于40款,且菜单需每季更换一次;b.酒店不提供餐饮服务,需提供相应的餐馆就餐,餐馆距离酒店的距离小于500米,不少于3家可选,并提供备选协议餐馆清单,包括详细地址及距离;
*3.交通:酒店距离UPS货站(深圳市宝安区航站四路2003号UPS转运中心)的距离步行15分钟以内,或者酒店距离UPS货站30公里车程以内,能够按照派驻人员进场时间提供车辆接送服务。以上第二项需提供自备车辆证明或车辆租赁协议;
4.生活设施:酒店周围需有便利的生活设施,如公交车站、超市、健身房等;
5.应急与安全:酒店能提供必要的医疗急救辅助服务(如配备心肺复苏急急救设备、外伤急救包、呼叫救护车等),酒店在近三年内无治安或刑事案件发生;
*必须提供以上1-3条服务
6、投标方在双方完成合同签署后1个日历月之内必须开始履行合同,协议期2年,合同到期后若双方无异议,合同有效期顺延一年。
7、结算时按实际发生数算,该项目按月结算,并提供3%增值税普通发票或6%增值税专用发票经招标方确认无误后60个工作日支付款项
范围:东方航空技术有限公司拉萨站点派驻住宿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须提供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账户信息。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被招标人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或被招标人暂停资格且仍在暂停期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投标人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及法人代表,有无“行贿”和“对单位行贿”类别的相关记录,并将该查询结果页面打印后加盖企业公章(网站左上角含日期,查询结果2个月内有效)。(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一经中标不得分包。
(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办法。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投标人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特种行业许可证复印件、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复印件;
(10)酒店在近三年内无治安或刑事案件发生;
(1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并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
四、招标文件发售的具体时间与方式
1发售时间:从2023年8月31日起至2023年9月7日,每日9∶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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