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2023-2025年合建管道材料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浙江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2023-2025年合建管道材料集中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JZT-2023-13329,招标人为浙江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浙江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2023-2025年合建管道材料集中采购项目。本项目预估规模800万元(含税)。
1.2本项目划分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及中标人数量如下:
标段号 | 类别 | 含税预估规模(万元) | 中标人数量及份额 |
1 | 塑料管类 | 500 | 2家,份额依次分别为60%、40% |
2 | 人手孔井盖类 | 300 | 2家,份额依次分别为60%、40% |
注:本项目不限制投标标段数,不限制中标标段数。
1.3服务期: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内丽水区域合建管道工程项目的材料采购,框架合同有效期满后,中标份额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有权终止框架协议,或经招标人与中标人协商同意后可延长框架合同有效期,有效期最长可延长6个月,若在延长期内,份额执行完毕,框架合同随即终止。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投标,且该制造商不得再委托其它投标人投标;
2)同一产品不接受代理商和制造商同时投标。
(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产品检测报告。(代理商投标的提供所代理的生产厂商的有效产品检测报告);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8)法律法规的其他相关规定。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8月31日12时00分至2023年09月0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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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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