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沈银行营口分行辽滨支行2023年新地址报警工程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ZB-GJZ2023-0471-01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是受 辽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的委托,就辽沈银行营口分行辽滨支行2023年新地址报警工程采购项目进行招标。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已具备招标条件,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
质量要求:达到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招标范围: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服务要求:1. 施工符合GA38-2021银行安全防范标准要求;2. 施工方负责所有政府审批部门报批验收;3. 施工单位保证报警设备与营口地区110报警服务公司报警平台顺畅对接,对接过程中110报警服务公司收取的相关费用由施工方负责。
采购预算:62706.16元
注: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报价无效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承包二级以上(含)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辽宁省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资质二级以上(含)资质
4.投标人拟派驻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 投标人应出具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6. 投标人应出具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7. 投标人近三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没有行政处罚以及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投标人应出具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9.投标人应出具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10.本次公开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11.本次公开招标禁止响应人挂靠和分包。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6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获取招标文件所需的以下材料原件按照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本公司邮箱(lngclndx@163.com)并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材料齐全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现金、支票),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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