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50个加油站的AI无感加油系统信息化及综合运维服务项目的设备及信息技术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50个加油站的AI无感加油系统信息化及综合运维服务项目的设备及信息技术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YT-20230906-018),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预算金额用完为止,两者满足其一合同自动终止。
(2)采购内容:①拟采购200台防爆智能显示一体机、300个AI人脸网络高清摄像机、400块油机POS控制板、50台24口千兆交换机、50个加油机集线器监听解码模块,采购预算610万元(含税,税率13%),不含税金额539.82万元。②采购相关集成、调测、运维服务,采购内容为所有设备集成、调测及所有设备的三年运维服务(运行服务包括每月两次巡检、配件更换等)等。总预算240万元(含税,税率6%),不含税金额226.42万元。详见技术规范书。本项目采购规模为预估,具体执行数量和结算金额以实际下达订单为准,按实际需求结算。
序号 | 产品/服务名称 | 单位 | 预估数量 | 税率 | 含税单价(万元) |
1 | 防爆智能显示一体机 | 台 | 200 | 13% | 1.55 |
2 | AI人脸网络高清摄像机1 | 台 | 200 | 13% | 0.36 |
3 | AI人脸网络高清摄像机2 | 台 | 100 | 13% | 0.36 |
4 | 油机POS控制板 | 块 | 400 | 13% | 0.28 |
5 | 24口千兆交换机 | 台 | 50 | 13% | 0.3 |
6 | 加油机集线器监听解码模块 | 台 | 50 | 13% | 1.2 |
7 | 辅料(水晶头、成品网线、串口线等) | 站 | 50 | 13% | 0.1 |
8 | 防爆智能显示一体机调试 | 台 | 200 | 6% | 0.15 |
9 | AI人脸网络高清摄像机1调试 | 台 | 200 | 6% | 0.05 |
10 | AI人脸网络高清摄像机2调试 | 台 | 100 | 6% | 0.05 |
11 | 油机POS控制板调试 | 块 | 400 | 6% | 0.03 |
12 | 24口千兆交换机调试 | 台 | 50 | 6% | 0.06 |
13 | 三年维护费 | 站 | 50 | 6% | 3.6 |
(3)采购规模:本项目采购预算为含税850万元(不含税766.24万元)。
(4)项目地点:江苏省无锡市,具体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5)交付期:自接到招标人需求订单之日起15天内设备采购到货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自接到招标人需求订单且符合进场条件之日起3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服务。
(6)免费质保期:设备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3年。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商务技术规范书要求。
1.2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1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序号 | 综合排名 | 中标份额 |
1 | 第一名 | 100% |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按折扣(非OFF)报价,报价折扣以采购清单含税单价为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为折扣(非 OFF)100%,折扣(非OFF)=1-下浮率(%)。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依法设立: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注册登记文件,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1.2财务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3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满足以下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至少具有一个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1)若提供单项合同的,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以单项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若是框架合同,则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如有)、合同标的页、合同签章页)复印件以及能显示对应关系的订单或发票或其他结算文件,以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时间为准(若同时提供采购订单和结算文件,则以时间早者为准)。(3)项目业绩数以单项合同/框架协议数计算,即同一框架协议下具备多个采购订单,认定为一个项目业绩。(4)签订时间缺漏的,若证明材料可有效判断业绩时间满足要求则予以认可。
2.1.4企业资质: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有效期内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等级二级及以上资质。
注: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1.5人员要求: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至少各1人: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经理: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人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或投标截止月前近六个月中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人员不得复用,原件备查。
2.1.6控股管理关系: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0年09月01日起)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18年09月0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8年09月0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分公司/无锡市分公司】列入【全国/江苏省/无锡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分公司/无锡市分公司】列入投标同类产品 “中国铁塔【全国级/江苏省级/无锡市】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1)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的。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应当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同一品牌的代理商与制造厂商不得同时投标;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投标。
投标人若为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产品【防爆智能显示一体机、AI人脸网络高清摄像机】的授权函,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产品【防爆智能显示一体机、AI人脸网络高清摄像机】的授权函及质保承诺函(免费质保期:设备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3年),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授权函、质保承诺函复印件。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则该制造商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须提供质保承诺函原件(免费质保期:设备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3年)。
2.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已执行完或不再执行的除外;投标人需承诺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且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满足本次采购的技术规范要求,提供承诺书。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9月7日00时00分至2023年9月11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