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17/17-SG-209)
一、 招标条件
华电玉环1号海上风电场项目一期工程南区单桩基础沉桩施工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浙江省玉环市
2.2 项目规模:华电玉环1号海上风电场项目一期工程(南区)位于浙江省玉环市近海海域,位于已建一期(北区)工程南侧,拟安装10台单机容量7.5MW风电机组,总装机容量75MW。风电场所有风电机组所发电能经1回66kV海缆登陆点登陆后,经海陆转换井转陆缆后接入已建的华电玉环1号海上风电场项目一期工程的陆上220kV升压变电站,新建1台220kV变压器,升压后并入华电玉环1号海上风电场项目一期工程已建220kV送出线路。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17/17-SG-20901 | 单桩基础沉桩施工(南区) | 单桩基础沉桩施工(南区) | 1000 |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单桩基础沉桩施工(南区)】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应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投标单位。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应提供企业成立以来所有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不接受自注册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3.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4)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7.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有1个海上风电项目单桩或导管架钢管桩沉桩施工业绩。以上业绩须提供相应的有效合同证明材料(包括合同首页、工作范围页、签字盖章页等)及业主/用户联系人。
8.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9-11 10:01到2023-09-20 17: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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