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西公共卫生中心(万安山医院)新建工程项目(―期)医疗专项冷热源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CZB19-2309016)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豫西公共卫生中心(万安山医院)新建工程项目(―期)医疗专项冷热源项目(招标项目编号:XCZB19-2309016),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洛阳市中心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7601771.86元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其他组织证明材料;
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5、外省企业须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备案登记;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若出现上述两种情况任意一种情况的视为同时放弃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09月13日08时30分00秒---2023年09月19日23时59分00秒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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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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