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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全渠道运营中心2023-2024年集约销售及数字化销售能力提升招标项目(第二次)[HBXT-2023-13055]-招标公告

2023-09-15 11:20:58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全渠道运营中心2023-2024年集约销售及数字化销售能力提升招标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全渠道运营中心2023-2024年集约销售及数字化销售能力提升招标项目(第二次) ,(招标编号:HBXT-2023-13055),招标人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全渠道运营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由 招标人自筹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为深入贯彻2023年工作会、市场会精神,全面提升全渠道高质量发展能力,通过阶段性活动、重点产品集约销售能力提升,提升分公司销售组织能力及一线销售能力,通过数字化转型,全面提升实体厅店“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营与销售能力”。2023年,全渠道将持续围绕“移动、宽带与天翼高清”三大基础业务,以及“666礼包、终端合约、云产品及星火产品”等重点产品发展目标,以集约化、专业化、数字化销售能力提升为重点,通过对各类细分市场目标客户群的消费行为进行研究与策划,以阶段性集约销售进行攻坚突破、以培推实战牵引规模复制推广,利用集约销售组织的专业性、规范性及穿透性,促进业务规模上量。为确保该项工作成效,拟选择第三方合作伙伴协同推进该项工作。预估总金额为含税总价320万元,税率6%。

1.2     招标内容及标包划分

1.2.1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包

标包1:全渠道集约销售能力提升,预估含税总价为200万元

主要服务内容:

(1)  开展基于厅店类型的客户消费行为研究。

(2)  开展集约活动销售组织能力提升专项。

(3)  开展集约礼包场景化销售能力提升专项。

(4)  开展渠道终端一体化销售能力提升专项。

(5)  通过实战带练进行标杆示范店打造。

标包2:全渠道数字化销售能力提升,预估含税总价为120万元

主要服务内容:

(1)  开展基于厅店类型的数字化销售调研并形成支撑方案。

(2)  开展三个阶段数字化集约销售组织的统一策划和操盘。

(3)  通过实战带练提升数字化销售能力,打造标杆店。

(4)  开展数字化销售队伍赋能。

(5)  制作数字化销售工具使用手册。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1个。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CP10009 代营服务。【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供应链系统(CTSC)(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

1.2.3服务地点:湖北省。

1.2.4服务质量:合格。

1.2.5技术标准要求:符合技术规范书要求。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标包1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税1886792.45元标包2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税1132075.47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类似项目业绩(包括省级或市分公司级阶段性集约销售活动操盘、细分市场研究及营销模式推广、数字化销售/线上线下一体化销售相关类似业绩不少于5个,且至少1个单项业绩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应满足下列要求: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合同须提供关键页复印件(首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如提供框架协议或集中采购合同,必须提供相应的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或集中采购以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时间为准。资料不全、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

2.3财务要求:投标人能够或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及违法分包。

2.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9月15日17时00分至2023年09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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