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46/16-JL-002)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集团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华电米东区50万千瓦光伏项目监理服务项目已由上级单位批准,招标人为新疆华电米东热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华泰街1029号
2.2 项目规模:50万千瓦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服务期9个月(以招标方批准的开工日期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46/ 16-JL-00201 | 监理服务 | 本工程从施工设计具备审查条件、施工准备开始到土建、安装、调试、防风及防洪工程至工程所有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的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监理、调试监理等。对工程承包人的施工质量、进度、施工安全、造价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控制,负责组织协调、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结算、档案、风险防范以及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理,定期对承包人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配合达标投产及创优、项目审计、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详见技术规范书)。 | 200 |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监理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工程监理电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8.业绩要求:投标单位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2个及以上装机容量50MW及以上的光伏工程监理业绩,且具有1项及以上110kV及以上升压站监理合同业绩。业绩必须真实,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采购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提供合同单位联系人或联系方式(固定电话或移动电话),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9-15 16:11到2023-09-22 17: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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