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保系统设备及安装项目(分包工程名称)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13-23601208355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虹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综合配套用房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无锡高新区(新吴区)行政审批局以锡新行审投备【2023】15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华虹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为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新洲路 30 号。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安保系统设备及安装项目(分包工程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甲方为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分包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分包工程名称:安保系统设备及安装项目
2.2 本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本期项目为华虹无锡一期项目(华虹无锡)的未建项目,包含综合楼、倒班楼、停车楼等园区配套用房之安保系统设备及安装项目。
2.3 本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新洲路 30 号。
2.4 本分包工程的完工验收日期:
停车楼:2024年6月15日
其他单体:2024年12月10日
2.5 本分包工程的标段划分(如果有):1个标段
2.6 招标范围:根据华虹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综合配套用房建设项目的要求,本次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依据本项目建设规模,完成相应的安保系统设备及安装项目的设计、制造、采购供货、运输(含二次驳运)、掏箱及卸货、保险、仓储、就位、安装及调试、试运行、配合验收、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缺陷责任期、质量保证期及其它相关服务。
项目概况:安保设备及安装项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门禁及一卡通系统、入侵及周界报警系统、闸机管理系统、无线对讲系统、巡更系统、访客系统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
(1) 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整。(提供证明)
(2) 投标人过去3年的年平均营业额不能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 投标人必须具有以下证书(提供证明):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或以上
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投标人近三年内至少承接过一项安保系统设备及安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500万 元人民币。(列举项目名称;投标人须提供用户调查反馈表,及可验证的用户名称,联系人名,联系方式和电话)。
(5)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且证书状态为“正常”。并且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
(6) 投标人需要按照技术指定的品牌要求提交主要设备、材料的制造商授权函。
(7) 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出的系统配置要求提供完整的系统设计方案,并详细列出所有供货产品的品牌、型号、数量、单价和总价,进口设备及材料需单独列明,并写明原产地。
(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整体工程的 / (各标段分包工程名称)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分包工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20日,每日上午9时至 11 时,下午 1 时至 5 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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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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