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现对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度南航明珠大酒店三、四、六楼办公室及会议室改造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Z2023002373)的招标文件进行主动澄清,通知如下: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2.8 其他要求:(2)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有效资质证明: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②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③安全生产许可证。(注意:提供有效资质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改为“2.8 其他要求:(2)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有效资质证明: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②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③安全生产许可证。(注意:提供有效资质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9月7日至2023年9月14日,改为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9月25日。
(三)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8日9时00分,改为2023年10月9日9时00分。
(四)踏勘时间
本项目踏勘时间由2023年9月15日9时00分,改为2023年9月26日9时00分。
招标公告内容变更如下: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南航明珠大酒店三、四、六楼办公室及会议室改造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名称: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度南航明珠大酒店三、四、六楼办公室及会议室改造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023002373
1.3 项目类别:工程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明珠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本项目为航服部南航明珠大酒店拟对1号楼办公室及会议室进行装修改造,总面积约3500平方米,具体以实际面积为准。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取一家中标供应商对此项目需求进行施工改造服务,项目金额为3085046.30元,签署1年总价合同。
服务内容 | 具体工作量 | 含税总价 (元,人民币) | |
1 | 南航明珠大酒店1号楼办公室及会议室改造 | 1号楼3-6层(参考附件1:工程内容清单,具体以招标人实际为准。) | 3085046.30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固定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或总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最高单价限价金额和最高总价限价金额,是用户单位根据2023年核准的预算金额核算所得,最终结算应以具体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工期完成时间 |
1 | 南航明珠大酒店1号楼办公室及会议室改造 | 广州市白云区新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空港5路南航明珠大酒店1号楼 | 经招标人通知施工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工程并交付招标人。 |
1.7 合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或招标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投标,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外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投标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4 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投标人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发现投标人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法人(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中任一主体被列为“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的,另一主体同样受此限制。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法人(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中任一主体被列为“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另一主体同样受此限制。
2.7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购标、递标、开标解密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招标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投标人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8 其他要求:
(1)投标人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提供①投标人2023年1月1日以来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1份并加盖公章,②“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检验平台”上发票的检验截图)。
(2)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有效资质证明: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②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③安全生产许可证。(注意:提供有效资质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9月25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选择招标项目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将无法投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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