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集邮与文化传媒部更新打印机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集邮与文化传媒部更新打印机项目
2、招标编号
2023司简-05(招标代理内部编号:ZYT-20230914-034)
3、项目概述
本项目就集邮与文化传媒部更新A3激光打印机1台设备进行采购(具体参数详见第五章 技术(服务)规范)。项目采购预算1.4万元(含税)。
4、招标内容
(1)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本项目最高限价1.4万元(含税),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人资格条件
5.1、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企业(若为代理供应商则必须提供相关授权证明材料);
5.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3、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4、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5.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5.6、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参与上海邮政招标项目中无以下情况: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5.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5.8、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资格条件。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6.1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3年09月18日8:30至2023年09月25日17:00
7.2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网上报名:请投标人将报名材料(文件名: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发送至zytd6zb@163.com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伍佰元),汇款账户名称应与参选人名称一致,若为个人账户(授权代表)付款则另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付款摘要中注明:上海034-标书款)。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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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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