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天黎高速公路云州街互通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交控集团招采认证编号:JKJT-DTGS-2023-WC-FW-029169)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大同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同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天黎高速公路云州街互通工程(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101162002,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审批发〔2023〕26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大同市政府及山西交通控股集团,项目出资比例为大同市政府出资60%,山西交通控股集团出资40%,招标人为大同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
项目位于大同市云州区西坪镇中高庄村,互通起终点为天黎高速K92+590-K93+740,主线长度1150米。互通型式采用A型单喇叭。互通新建匝道2545米;新建桥梁112米/1座;新建涵洞4道,接长利用涵洞4道;新建通道4道,接长利用通道2道,平交1处。新建收费站一处,收费站进口设超限检测站,设置一处超限检测车道。
D、E匝道设计速度50公里/小时,A、B、C匝道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B、D、E匝道采用单车道匝道,路基宽度9米。C匝道采用单向双车道匝道,路基宽度10.5米。A匝道收费广场内,采用双向三车道,路基宽度18米;收费广场外,与收费广场同宽。劝返车道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7.5米。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OTG B01-2014)的规定执行。
2.2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001标段,服务内容:大同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天黎高速公路云州街互通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及其他相关后续服务。
2.3 服务地点:山西省大同市。
2.4 监理服务期限:36个月(其中:施工准备阶段监理1个月、施工阶段监理11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标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
(1)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2)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机电专项监理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各成员按照法律法规关于资质的规定和其承担的工作内容分别提供。
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内(2018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新建(或改建或扩建)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
3.4 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名,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批准颁发的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或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注册/登记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牵头人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注册信息必须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如查询不到或查询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其资格不予认定。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不包括同一联合体各成员之间):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6 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监理企业,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7 在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的考核定级中,被评价为D级的监理企业,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8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9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0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2020年9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
3.1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须为具备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的单位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2)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书,并在协议书中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参与联合体的各方对各自的承包范围负有独立责任和对整体的项目负有连带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9-19-18:00:00至2023-9-26-18:00: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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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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